近日,鄂前旗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飲酒引發意外的侵權糾紛案件,通過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案件回顧
根據調查,逝者劉某某與三名朋友相約某飯店聚餐,席間眾人飲酒暢談。凌晨4點,四人聚餐結束,劉某某被聚餐好友送至小區單元門口,隨后離開。朋友回家后通過信息詢問劉某某是否到家,劉某某回復“到家”。然而不久后,同飲者卻接到公安部門的電話,通知劉某某已意外身亡。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家屬陷入巨大悲痛,料理完后事,家屬認為同飲者未將劉某某安全護送到家,確保劉某某真正處于安全狀態,遂將三名同飲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0萬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高度重視,意識到該案不僅涉及逝者尊嚴與家屬情感,更關乎共同飲酒人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認定。調解初期,雙方情緒對立,家屬多次在法庭上泣訴失去親人的痛苦,堅持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而三名共同飲酒人則認為劉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回復“到家”信息,應自行承擔責任。由于分歧較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一方面耐心傾聽家屬訴求,給予情感疏導;另一方面結合《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向被告釋明共同飲酒人強調未盡到合理護送、照顧義務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經過法官多次釋法明理和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三名共同飲酒人共計賠償家屬7萬元,并當場履行部分案款。家屬對調解結果表示接受,一場可能激化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提示
現實中,不少人存在“未勸酒即無責”的認識誤區。事實上,共同飲酒人之間負有相互關照、安全護送等義務,未盡到相關義務的,仍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倡導文明飲酒、安全出行,既是對自己生命的珍視,也是對他人的責任。唯有嚴守法律與安全底線,才能避免聚會演變為悲劇。
來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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