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的上海灘,舞廳里霓虹燈亮得耀眼,百樂門那里飄著爵士樂,身著絲綢旗袍的舞女如同蝴蝶一般在酒杯之間穿梭往來,但是這“東方巴黎”光鮮的外表之下,暗流始終未曾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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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兄弟之中,宋子良的名氣沒有其兄長宋子文大。其為宋美齡的弟弟,彼時掌管中國建設銀公司,具有西裝革履的銀行家模樣。但是有些老上海人回憶,其私下喜愛攜帶隨從于半夜前往舞廳,且特別喜愛找尋沒有依靠的年輕舞女。有一份花邊小報記載著,其一回在仙樂斯舞廳為爭搶一個名叫高萍的舞女,當場砸毀了一瓶進口香檳,并非是用于慶祝,而是讓舞女光腳踩在上面跳舞。在當年紙醉金迷的上海,這類荒唐之事差不多成為了平常之事。
玩火最終將會使自己被火所灼傷
1934年春季,有一位舞女張小姐,當年報紙未完全刊登其姓名,被發現懷有身孕。其通過中間人聲稱孩子的父親是宋子良,并要求宋子良給出說法。此在風月場本屬平常之事,宋子良卻反應極為激烈。他先是讓手下送錢去要求打胎,在被拒絕后竟反過來誣陷對方進行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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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談及此事緣何會鬧到杜月笙處,需講述杜月笙與宋家的關聯。杜月笙身為青幫頭子,于20世紀30年代忙于洗白,擔任上海地方協會會長,與蔣介石、宋家多有往來。宋子文稱他為“杜先生”,宋美齡募捐時也常與他進行交涉,那么杜月笙便成了處理“臟活”的適宜人選了。
上海灘的人都知道杜月笙的手段
年輕時于賭場輸光且被扒光趕出門的恥辱,后來都成了他拿捏人心的資本。高橋鎮老輩人記得,他發達后對當年羞辱他的人笑得極為和氣,卻能讓對方自己嚇得連夜逃出上海。《上海風云錄》零散記著,某晚張小姐被黑轎車接走后失蹤,三天后她的尸體在黃浦江下游被發現,腰間捆著石磨,而對付一個舞女他連面都不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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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那件事情壓得沒有聲響,唯有法租界巡捕房有一份模糊的記錄留下線索:1934年5月,外灘碼頭工人撈起一個懷有身孕的女尸,檔案備注“無家屬認領,按無名尸處理”。倒是杜月笙的親信后來喝醉后吐露過實話,稱那舞女沉江前祈求“留孩子一命”,杜月笙手下回應了一句“黃浦江不講人情”
僅從這一點來看,宋子良的殘忍并非僅僅是私德方面的事情
他后來接著充當富家公子,20世紀40年代還代表中國前往美國商談貸款;杜月笙于1951年臨終前在香港燒掉所有借據,跟牧師懺悔稱“有幾樁罪,上帝怕也不會饒恕”
歷史的確頗具諷刺意味,宋美齡于國會宣揚著“自由與尊嚴”,而她的弟弟卻將一個尋求生存與尊嚴的舞女投入江中使其沉沒。權力能夠將人劃分成不同的等級,真相好似被潮水沖刷了數十年的黃浦江里的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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