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朝貢制度是個非常好的“鏡子”,讓人能看清皇帝的“人性”。朝貢制度自從建立以來就成為考核一代代皇帝功績的“重要KPI”:一個帝王在位時有多少“邦國”來朝貢,這是衡量該帝王政績的重要指標。如果“萬邦來朝,八方歸化”,那基本能證明這個皇帝治下是盛世,國力強盛,經濟繁榮;如果朝貢國寥寥,甚至都沒有“外邦”認這位帝王當國的朝廷為“正統”,那基本能證明這位皇帝的“業績”不怎么樣,大概率是國力衰弱甚至民不聊生的那種。
對皇帝來講,來天朝朝貢的“化外之民”跟“天朝子民”之間有個根本的不同。對于“天朝子民”,那是在皇帝的直接管控之下,皇帝可以隨時命令他干任何事情,他不敢不服從,“既然能完全掌控你,何必還要跟你客氣”?對于“化外之民”則不一樣,“化外之民”來自“山高皇帝遠”的地方,皇權覆蓋不到,管不著他們,皇帝無法強制他們“來天朝朝貢”,只能靠他們“自覺自愿”。那人家“化外之民”憑啥“自覺自愿”去天朝朝貢?那必然是因為“去天朝朝貢有莫大的好處”,如此,朝貢才有吸引力。
所以,歷代帝王對“天朝子民”剝削壓榨任意驅使的同時,對來天朝朝貢的“化外之民”都特別客氣,基本是“厚往薄來”,對來朝貢的“化外之民”有豐厚的賞賜。顯然,當面對“無法強制操控”的群體,比如這群“化外之民”,皇帝是“有人性、講道理”的。皇帝知道: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相互的,咱得對人家好,人家才會認為咱們好,才會愿意來天朝朝貢,給天朝“面子”,而且還會把“天朝夠意思”講述給別的“邦國”聽,讓更多的邦國愿意來天朝朝貢,營造天朝的“盛世”景象;如果朝廷對人家不好,人家來一次就不愿意再來了,而且也會把“天朝不夠意思”講給別的“邦國”聽,更多的邦國就不愿意來天朝朝貢,天朝就“沒面子”了。
關于天朝厚待來朝貢的“化外之民”的史料記載有很多。 比如成化七年,天朝一次性賜給來朝貢的琉球中山王尚圓的禮品名單如下:皮弁冠服一副、玉圭一枝、青搭護一件、七旒皂縐紗皮弁冠一頂、白素中單一件、棕色妝花錦綬一件。五章絹紗皮弁服一套、紗帽一頂、大紅素皮弁服一件、棕色素蔽膝一件、綠貼里一件、大紅素苧絲烏一雙、棕色妝花佩帶一條、常服羅一套、棕色素前后裳一件、金相犀帶一條、素柏株綠一匹、織金胸背麒麟大紅一匹、素黑綠一匹、素青一匹、母礬紅平羅銷金云包袱四條、暗骨朵云鶯晉綠一匹、白毯綠一十匹、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圓領一件、織金胸背白澤大紅一匹、紅白素大帶一條。織金胸背獅子大紅一匹。
琉球接到這些回賜后,除本國使用,還販賣于他國。“若番船不通,則無絲可織,每百斤值銀五六百兩,取去者其價十倍”。這樣的“朝貢”可謂是“無本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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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當跟皇帝可以雙方“平等自愿”的時候,皇帝多么懂得“要想別人讓我舒服,我得先讓別人也舒服”的道理!
皇帝在“盛情款待”、“厚賜”來朝貢的“化外之民”的同時,也往往會勸他們“在天朝長住”甚至“歸化為天朝子民”。
有些“化外之民”弄不明白這其中的道理,他真的會選擇“歸化為天朝子民”。但“歸化”之后他很快傻眼,因為他會發現:一旦歸化為“天朝子民”,皇帝對他的所有“優待”就會全部消失。
道理也很簡單:皇帝想讓你成為天朝子民的時候會給你各種“甜頭”來引誘你,因為你彼時有“成為或不成為天朝子民”的選擇,如果不對你好,你可以繼續選擇“不成為天朝子民”,豈不讓皇帝很沒面子?所以彼時皇帝必須對你好!但你真的成為“天朝子民”,皇帝就可以“直接管控你”,對你好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反正不管對你“好”還是“不好”,你都得聽皇帝的。
這方面宋朝還有個類似的例子。
五代時期后晉把“燕云十六州”割讓給遼國,但大宋還認為那片土地屬于中原王朝,為了奪回土地還跟遼國打了幾仗,可惜沒打過大遼,武力奪回土地是不可能了,趙官家就打算從“民心”上做文章。
北宋時代,宋遼邊境地區的雄州、定州、保州、廣信軍一帶,生活著一批特殊民眾,喚做“兩屬戶”,也叫“兩輸戶”。所謂“兩屬”,就是遼國認為他們是遼人,因為他們是生活在“燕云十六州”的居民,“燕云十六州”已經割讓給遼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當然是遼國人;同時宋國也認為他們是宋人,因為他們是漢人,而且宋朝不承認“燕云十六州”的割讓,所以宋朝認為他們當然是宋人。
宋廷對這些“兩屬戶”那是非常地好!因為這些“兩屬戶”是有選擇的,只有大宋對他們好,他們才會“心向大宋”,認為自己是“宋人”;如果大宋對他們“壞”,他們就認為自己是“遼人”了。
宋廷對“兩屬戶”的優惠政策有很多,其中“含金量”最高的一條被認為是“允許民間自由買賣食鹽”。宋廷在內地實行食鹽 朝廷專賣政策,內地百姓只能吃政府控制下的高價鹽, 但河北地區的“兩屬戶”們是個例外,這里還存在著鹽業自由市場,民眾可以吃到民間商人販賣的低價鹽。
宋仁宗時代,朝廷開支越來越大,終于有人盯上了河北,建議朝廷禁掉當地的鹽業自由市場,改由官府專賣經營,以增加財政收入。
諫官余靖站出來反對。他給皇帝上疏說:“ 臣嘗痛燕薊之地,陷入契丹幾百年,而民忘南顧心者,大率契丹之法簡易,鹽麴俱賤,科役不煩故也。昔太祖推恩河朔,故許通商。今若榷之,價必騰踴,民茍懷怨,悔將何及。河朔土多鹽鹵,小民稅地不生五谷,惟刮鹵煎鹽以納二稅,禁之必至逃亡。鹽價若高,犯法亦眾,邊民怨望,非國之福,乞且仍舊通商。 ”
這份奏疏,大意就是“這個地方的人可以隨時自認大遼或大宋子民的身份,如果咱們大宋做的事讓人家感覺不爽,人家不認自己是大宋子民了怎么辦?民心如果不在大宋了,那將來還怎么收燕云十六州?朝廷財政吃緊,苦是苦了點,但還是不能將痛苦轉嫁給兩屬戶們,朝廷不能光算經濟賬,還得算政治賬。”
宋仁宗覺得余靖的說法有道理,于是在面臨“苦朝廷還是苦百姓”這個“二選一”的選擇的時候,選擇了“先苦一苦朝廷”。
得承認大宋這種“善待之以收買民心”的做法確實是有效的。
等到金國起兵,大遼天祚帝被趕走,宗室耶律淳登上帝位,童貫開始率兵“北伐”,準備收復燕云。想到一直以來宋廷對“兩屬戶”的優待,燕云地區有些漢人的心開始“期盼王師”了。 宣和四年九月遼國易州知州高鳳派人南下,稱“日俟天兵,欲歸王化”; 時有燕人馬賢良者獻詩云“破虜將軍曉入燕,滿城和氣接堯天。油然靉靆三千里,洗盡腥膻二百年”,看起來簡直是“人心思宋”。
結果,宋兵實在“太不能打”,最后金軍攻下燕云,宋徽宗花了巨款從金人手里把燕京“贖”了回來。
彼時燕京的老百姓還是對大宋“有期盼”的,畢竟眼看著大宋“善待兩屬戶”多年,目的就是“期望燕云百姓愿意做宋人”,現在宋廷終于如愿以償,讓燕京百姓成為了“宋人”,肯定會一直對燕京百姓繼續“好下去”吧?就算老百姓的日子不會“更好”,至少也不應該變得“更壞”......
可惜,事情的發展跟燕京地區老百姓預想的很不一樣。
大宋宣和五年五月,宋軍北上接收燕地,隨即,北宋政府將內地鹽法一并移植了過來。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在遼國統治時代,當地“每貫四百文得鹽一百二十斤”,也就是 11.6文錢可以買到 1斤鹽;北宋接收該地后,啟動食鹽專賣政策, “每斤至二百五十文足,或二百八十文足 ”,將鹽價提升到了250-280文錢一斤, 足足是之前的20余倍 。
燕京的老百姓們失望了。他們不明白這個道理:以前你們是“有的選”,你們可以根據宋廷對你們“好還是壞”來決定“是否做宋人”,所以趙官家要對你們好,爭取你們做宋人;現在你們已經成為宋人,趙官家能隨時“管制”你們、命令你們做任何事,“對你好”還有什么必要?宋廷攻遼的軍費,支付給金國的贖回燕京的“贖金”,都是巨大的財政缺口,但這次,朝廷在面臨“苦朝廷還是苦百姓”這個“二選一”的選擇的時候,終于可以選擇“先苦一苦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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