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3日凌晨,在忠清南道洪城郡A高中就讀的高二學生李某(18歲,女)被發現在自己的房間內身亡。忠南洪城醫療院的尸檢結果顯示,直接死因是“縊死”。
原本平凡高中女兒的突然死亡,這對家人的打擊非常大,他們無法相信女兒會選擇如此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在整理遺物時,父親發現了令人心碎的真相。原來在女兒生命最后時刻,她正承受著難以想象的羞恥與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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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始于當地一家冰淇淋無人店鋪——監控顯示李某曾有幾次未付款帶走商品,金額約五千韓元。
為追查失竊,店鋪老板金某將未作任何馬賽克處理的監控截圖,轉發給了一位經營自習室的朋友,這個自習室恰是當地學生經常光顧的場所。令人震驚的是,自習室老板不僅沒有謹慎處理這些敏感信息,反而在收到照片后對學生們說:“查查看是誰,必須找到偷東西的人”,隨即將這些清晰可辨的監控截圖在學生們之間傳播開來。
在這個“拐個彎大家都認識”的小城里,李某的面容和個人信息如同野火般在學生間蔓延。9月22日,李某的哥哥得知此事后立即告訴了母親,盡管母親當即與店鋪老板通話,約定次日見面解決問題,但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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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做出極端選擇前李某在與朋友的KakaoTalk對話中表現出了極度的不安感——“怎么辦啊,我的心在抖。說要幾倍賠償,今天真的想跳樓了”、“總是在背后指指點點、傳閑話,我真的受不了了”。
負責李某案件辯護的金律師在與記者的通話中表示:“李某在自殺前,和兩位親密的朋友進行了大量的KakaoTalk對話,其中有諸如‘在洪城怎么還能抬頭走路’、‘沒法去學校了’、‘是在考慮跳樓死還是上吊死’這樣的話,朋友們則在極力勸阻,看起來幾乎可以肯定是因為這件事自殺的。”
記者還從遺屬處獲取并查看了李某的學校生活記錄簿、健康保險診療明細等,以確認是否存在與此個人信息泄露無關的、李某平時患有抑郁癥或其他與死亡無關的因果關系,但并未發現特別的精神異常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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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在學校生活記錄簿上,記錄著李某是“總是以開朗活潑的態度、帶著微笑問候的可愛學生”、“人際關系融洽,喜歡和朋友相處,性格樂觀,懂得尊重他人意見”。
李某的父親痛訴冤屈:“我的女兒遭遇了難以忍受的羞恥感和侮辱感。一想到女兒當時感受到的絕望和恐懼,到現在也感覺窒息。我們看著孩子手機里最后的文字,每天都活在淚水中。”
韓國現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處理或曾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不得泄露因業務所知悉的個人信息,或無正當權限將他人的個人信息泄露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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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李某遺屬以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和《信息通信網法》為由,將店鋪老板和自習室經營者告至洪城警察署。據了解,店鋪老板已完成警方調查,自習室經營者則已聘請律師進行應對。
洪城警察署調查組表示,案件調查已進入收尾階段,待相關方提交立場說明后,將很快移送檢方。
希望如此慘痛的結果能給當代社會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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