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柬媒2025年12月1日消息,柬埔寨財經部發布新通告,宣布繼續對作為民眾日常生活基本食品的國產商品,實施增值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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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中享受優惠的基本食品涵蓋以下日常生活必需的國產商品:
1. 肉類: 家畜肉類,無論是鮮肉,還是經過腌制、熏制加工的肉類。
2. 禽蛋: 各類家禽蛋,無論是鮮蛋還是加工后的產品。
3. 水產: 各類淡水魚或海水魚,包括龍蝦、蝦、小蝦、蟹及各類軟體動物,無論是鮮肉還是經過腌制、熏制加工的。
3. 調味品: 各類糖(不包括塊狀)、食鹽、魚露或醬油。
通告規定,對于上述基本食品在國內供應時產生的增值稅,將由國家承擔,有效期延長至2028年底。需注意的是,此項規定不適用于餐館提供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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