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吸毒記錄被封存的消息,引起了大家關注;源于2026年咱們將實行新的治安法,新的治安法將輕度的涉毒行為定性為治安事件,而非犯罪事件,從而將這一行為理解為對公共安全影響較低的行為。
之前,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多次呼吁建立輕罪前科記錄封存制度,這導致朱征夫近期成為大量網民攻擊的對象。朱征夫是浩天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全國人大代表。
![]()
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部分初次吸毒等治安違法記錄將被封存而非刪除,意味著檔案仍存在,但不得向公眾或普通單位提供。這一政策適用于特定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而藏毒、運毒、販毒等刑事犯罪記錄通常不在此列,不會被封存,仍可依法查詢并影響政審、就業等。
![]()
第八十三條 毒品原植物相關行為
行為范圍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買賣運輸毒品原植物種子或幼苗、非法使用罌粟殼等。
處罰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罰款。
免責情形
?:種植罌粟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第八十四條 涉毒行為
行為范圍
?:非法持有少量毒品(如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不滿10克)、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等。
處罰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罰款。
附加措施
?:吸毒者可責令6個月至1年內不得進入娛樂場所或接觸涉毒人員,違反者處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五條 引誘、強迫他人吸毒
處罰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加重情節
?:引誘、教唆、欺騙或強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從重處罰。
第八十六條 非法涉毒行為
行為范圍
?:非法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制毒原料或配劑。
處罰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章第7節共11條27款專門規定了有關毒品犯罪的罪名和處罰。
刑法規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抽象地理解,吸毒就像抽煙一樣,有一定公共安全隱患,但是主要還是對吸毒人自身的健康傷害,包括經濟利益的損失。
以治安法來治理吸毒行為,應該是足夠了。用刑法來治理,有點過度的嫌疑。
![]()
固然,給公民多一點自由,少一點刑事追責,以勸誡為主,社會可能將更加舒暢。但是有人擔心這種治安化處理,有可能導致吸毒行為像日常中我們看到的賭博和黃色交易一樣,更加日常化,甚至泛濫。
吸毒行為并非僅僅是一個道德事件,還是一個觸犯法律的事件。國家目前通過這種仁慈化立法,試圖厘清涉毒行為的性質,至于其實施的社會效果,我還需要拭目以待。
(全文完)
給大家推薦一個了解國際政治的公眾號,
它盡可能為大家挑選最值得關注的國際事件,提供獨到的國際分析:
了解變局,了解時代,關注我們
頁底留言功能已開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