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悲劇在前,他國現實在后,我們不能讓歷史悲劇再次重演,更不能讓“毒蟲”遍地的美國噩夢在中國上演。對吸毒行為的任何曖昧與縱容,都是對民族未來的極端不負責任。銘記“東亞病夫”的錐心之痛,警惕毒品“亡國滅種”的滔天巨禍,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歷史與現實共同敲響的警世洪鐘!封存吸毒記錄,此口絕不可開!
我為什么反對“吸毒記錄封存”?因為,2026年1月1日即將正式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將酒駕、嫖娼和吸毒等違法記錄封存,出發點也許是為了“治病救人”,給予輕微違法者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然而,將吸毒記錄與其他違法行為等同視之是一種極其危險的認知錯位。因為嫖娼和酒駕固然會危害社會秩序,但吸毒一旦泛濫其后果絕非尋常治安違法可比,它足以蝕骨銷魂、動搖我們的國本。
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吸毒記錄與酒駕、嫖娼等違法行為一并封存,表面看是出于政策善意的“一視同仁”,客觀上卻模糊了毒品對人體危害的致命特殊性。坦率地說,酒駕和嫖娼等行為,其危害多具即時性與局部性,影響范圍相對可控;但吸毒行為的本質,不僅是對個體生命意志的系統性摧毀,更是對社會肌體的深度腐蝕。特別是新規中把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介紹買賣毒品納入治安管轄,要知道這些以前都是刑事犯罪,如今歸口于治安處罰,那么,這些罪行是大是小就看執法者的立場和判斷了,這就給執法者留下了巨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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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毒品一旦泛濫,其破壞力如野火燎原,非但吞噬個體健康與尊嚴,更將瓦解家庭根基,摧毀社會生產力,最終導致國家元氣大傷。歷史就是一面冰冷的鏡子,映照出毒品曾經對一個民族的巨大打擊。19世紀中葉,西方列強以堅船利炮為后盾,將罪惡的鴉片傾瀉至中國,無數國人沉溺于吞云吐霧的虛幻快感中以致“鳩形鵠面,枯槁羸弱”。黑色的鴉片不僅榨干了中華民族的血汗錢,也摧毀了人的意志與體魄,舊中國甚至被西方列強冠以“東亞病夫”的侮辱性稱謂。這段浸透著中華民族血淚的歷史時時刻刻都在警示我們:毒品泛濫絕非個體沉淪的小事,而是關乎民族存亡興衰的國之大殤!把吸毒記錄與其他違法行為等量齊觀,是對毒品災難性后果的嚴重低估,是對歷史血淚教訓的刻意遺忘。
歷史的警鐘需要長鳴,現實的噩夢正在大洋彼岸的美國不斷上演。美國因為部分州打著所謂“自由”的旗號,逐步將毒品“合法化”,導致舊金山、費城、波特蘭等城市的街頭宛如喪尸的“毒蟲”橫行,公共場所吸毒針具散落,暴力犯罪因毒品利益鏈而飆升。可見,美國對毒品的寬松政策正在淪為一場代價慘重的社會實驗,其惡果正在向全世界無情地宣告一個事實:當一個國家及其社會大眾對毒品失去警惕,對吸毒行為過度“寬容”,其結局必然是文明的崩塌與人性的泯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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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正是因為我們曾經在毒品這個問題上吃過大虧、受過大害,所以新中國成立后對于禁毒立場始終堅定如鐵,無數緝毒警察以鮮血和生命筑起防線,全社會形成了“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強大共識,甚至小偷在入室盜竊時發現毒品后都會自首報告,可見我國人民對毒品的憎惡。然而,如今即將正式實施的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無論是封存“吸毒記錄”,還是將容留和強迫吸毒納入治安管理范疇,都在傳遞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甚至可能動搖全社會對毒品“零容忍”的信念。當吸毒者不再擔憂違法記錄對其前途的深遠影響,當社會對吸毒行為的警惕性和譴責力度因“封存”而降低,毒品蔓延的閘門便可能悄然松動。事實上,我更擔心的問題在于,今日的“封存”難保不會成為他日“除罪化”甚至“合法化”的試探性第一步。所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吸毒記錄“封存”的口子一開,就是這樣一個可能引發嚴重連鎖反應的“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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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即便是對于吸毒人員,“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也同樣適用,但“救人”的前提,是全社會必須對吸毒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和零容忍的共識。對于吸毒記錄的封存,絕非“治病救人”的良方,反而可能成為麻痹社會警惕性的毒藥。對吸毒者真正的“救”,在于強有力的法律制裁使其付出代價,在于科學有效的戒治幫其擺脫毒魔,在于全社會構筑堅不可摧的反毒防線,使其無立錐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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