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號起,避孕類藥品和用品要恢復征收13%的增值稅了!這消息一出來,網友們直接炸了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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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大家掰扯清楚啊,這可不是新稅種,而是1994年就有的免稅政策要到期“下崗”了——當年是配合計劃生育,現在生育政策調整,配套政策自然也就跟著退出舞臺,本質是政策的正常銜接。
但為啥討論這么火?核心是有人拋出個特有爭議的猜想:“給避孕用品漲價,就能讓年輕人多生孩子?”這話聽著是不是有點離譜?我連夜翻了《二十四史》,發現古人還真玩過類似的“稅收催娃”套路。
歷史上最“猛”的生育稅,得屬西漢的人頭稅。秦末戰亂后,白骨露于野,千里無雞鳴。為了恢復人口,朝廷下了狠招:15到30歲未婚的姑娘,要繳比別人高好幾倍的人頭稅,對普通家庭來說,這錢差不多夠吃一年糧食了!
效果如何?
●相親市場提前“火爆”
●女性婚齡顯著提前到16、7歲
●加上休養生息國策,人口迅速恢復,到漢武帝時已翻了數倍。
這是“稅收杠桿”少數幾次比較明確、且產生明顯效果的案例。
但別以為古人行,現在就行!歷史上更多的是“翻車現場”。
唐朝的酒稅就踩了大坑!唐玄宗時期搞“酒榷”,說白了就是官方壟斷釀酒業還加稅,本想賺點財政收入,結果酒價飆上天,老百姓喝不起了,民間消費直接腰斬,貧富差距還越拉越大,有的年份甚至影響農戶正常種地!
明朝的礦稅更離譜!萬歷年間想靠礦稅填補財政窟窿,結果執行起來簡單粗暴,搞得民不聊生,生產都停了,民間怨聲載道。史書記載“賦役擾民,反傷國計”,翻譯過來就是:稅沒收多少,國家經濟先被搞崩了!
這教訓多明顯啊:稅收確實能調結構,但要是不管老百姓能不能承受,最后準得跑偏,弄巧成拙!
回到今天的話題:避孕品加13%的稅,真能影響生育率?其實這里的邏輯根本站不住腳,咱們拆開了說:
第一,避孕品征稅,解決不了年輕人生育的真正難題!就算按零售價算,13%的稅也就多花幾塊、幾十塊,跟年輕人生育要面對的“三座大山”比,簡直是九牛一毛!你想想,嬰幼兒養育、教育成本、買房壓力、上班和帶娃怎么平衡,這些才是壓得年輕人不敢生的“重頭戲”,幾十塊的差價能頂啥用?
第二,避孕用品賣得多,不代表生育率低,就是它的鍋!這倆數據根本沒啥直接關系。現在生育率低,更多是因為城市化了、大家讀書時間變長了、生娃的機會成本太高了,這些結構性問題,跟避孕用品銷量半毛錢關系沒有!
第三,現代社會,想靠稅收調生育意愿?純屬白費功夫!古人生孩子可能看“成本便宜不便宜”,但現在年輕人考慮的是“生個孩子,未來值得投入不值得?”這才是核心中的核心!
所以啊,與其搞這種“治標不治本”的調節,不如來點“真金白銀”的支持!真想改善生育環境,就得往刀刃上發力,比如:
●降低教育成本
●完善托育體系
●給予二孩三孩家庭實質性補貼
●提高職場對育兒階段女性的友好度
●提供更穩定的住房與居住支持
這些措施才真能改變年輕人的決策,總比在避孕用品這種“小錢”上動心思強吧?
最后用村上春樹的話收尾:“人不是慢慢變老的,而是一瞬間變老的。”
當大家把“年輕人不生娃”的原因,歸結到避孕用品漲價那一瞬間,我們其實“集體老去”了一次:老去的是對未來的期待,老去的是對年輕人生存壓力的理解。
真正能讓人愿意生孩子的,從來不是漲價的避孕品,而是讓年輕人相信:生得起、養得起,也能過得起!價格會變,政策會調,但“生活值得期待”這件事,才是生育率最根本的底層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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