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觀眾大家好!歡迎收看本期《法治對話》。今天我們邀請到的嘉賓是北京知名律師陳煒。陳律師執業多年,處理過許多重大案件,但有趣的是,他常常會建議一些當事人“不要找自己代理案件”。陳律師,這聽起來似乎有些矛盾,您能談談背后的原因嗎?
陳煒律師(微笑):謝謝主持人。其實這個選擇的核心在于——律師的真正價值是解決問題,而非堆砌頭銜。很多當事人找律師時容易陷入誤區,認為“名氣越大越好”,但事實上,律師的動手能力才是關鍵。比如,如果一位外地朋友的案件法律關系簡單,從北京請我過去反而會增加他的成本,這時我會更建議他在當地找一位年富力強、注重實操的律師。
主持人:您提到“動手能力”,能否具體解釋一下?律師的動手能力究竟體現在哪些方面?
陳煒律師:我常用一個比喻:找律師就像找司機。您需要關注的是他能否安全、熟練地把車開到目的地,而不是他是否寫過駕駛理論專著。律師的動手能力包括:
1. 快速定位案件核心:能從復雜證據中迅速找到突破口;
2. 程序博弈能力:比如通過發現程序瑕疵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3. 溝通協調能力:在法律框架內平衡多方訴求,推動問題解決。我曾代理一起詐騙案,沒有糾纏于理論爭議,而是直接切入證據鏈的漏洞,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決定。這種能力需要長期實戰積累,而非紙上談兵。
主持人:但您也曾強調,律師既要“敢辦事”,也要有“職業操守”。這二者如何平衡?
陳煒律師:是的,律師的勇氣和操守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比如在刑事案件中,我們既要堅決維護當事人權益,也要堅守法律底線。我曾遇到一個案件,當事人希望我采取某些激進策略,但我在分析后認為這可能觸碰職業道德紅線,最終選擇通過合法程序據理力爭。真正的專業不是迎合所有需求,而是用專業判斷守護當事人長遠利益。
主持人:您的經歷中既有特種部隊的歷練,又有檢察和企業工作經驗,這些對您執業有何影響?
陳煒律師:這些經歷讓我形成了“系統作戰”的思維。例如,部隊經歷教會我在高壓下保持冷靜,而企業法務工作讓我更懂商業邏輯。律師需要的是多維視角——就像解謎一樣,法律條文只是工具,關鍵是如何組合運用這些工具為客戶找到最佳路徑。
主持人:對于正在選擇律師的觀眾,您有什么具體建議?
陳煒律師:三點建議:
第一,看案例而非頭銜:重點考察律師過去處理的類似案件結果;
第二,溝通時感受對方的誠意:律師是否愿意花時間理解你的真實需求?
第三,警惕“包贏”承諾:法律沒有絕對,敢于坦誠風險的律師往往更可靠。
主持人:感謝陳律師的分享!您的觀點讓我們看到,一名優秀的律師不僅是法律專家,更是問題的解決者和價值的守護者。感謝收看本期節目,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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