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廣東汕頭,兩位老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兒子說要結婚裝修新房,就讓老兩口先搬出去住一陣,不料,等兩位老人再回來時,卻發現兒子已經換了鎖,并要求兩人把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兩人一生氣,直接立了個遺囑,這房子以后都跟兒子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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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姨和老伴,如今都80多歲了,本來過得踏實。雖然年紀大了,腿腳慢了點,但住在自己熟悉的房子里,人心是安穩的。家里有兒子在同住,起碼遇到摔一跤、生個小病,也有人能搭把手
后來兒子說要結婚,說要裝修,說父母先搬出去一陣。老兩口也沒多想,覺得孩子要成家,做父母的總要支持一下。等裝修完打算回家,卻發現門鎖已經換了。那一刻才意識到事情變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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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把房子當成籌碼,把父母當成條件。只有把房子過戶,他才愿意讓父母回自己家門口。這種做法不只是傷心,而是把一對老人幾十年的辛苦,一把鎖就給抹掉了
他們年輕的時候攢錢買房,把孩子拉扯大,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被堵在自己家的門外
指望著兒子養老,如今看來是靠不住了。老兩口一商量,做了一個決定:去立遺囑。他們決定,這套房子以后不再留給兒子,而是留給從小就和他們親近、由他們帶大的外孫女。條件也很簡單:由外孫女來負責他們今后的養老照顧
說實話,雖然不清楚一家人之前是否有過矛盾,但兒子的這種做法,確實讓人不敢恭維
一般來說,財產傳給子女是順理成章的,也隱含著“以房養老”的期待。但當這份期待建立在子女的孝心上,而孝心又可能因為各種現實因素變質時,老人就變得非常被動
胡姨兒子的做法,本質上是將親情物質化,用居住權要挾產權,把老人置于孤立無援的境地
老兩口選擇立遺囑將房產留給外孫女,并非一時賭氣,而是一種清醒的“權益再分配”。他們用法律工具,將未來的照料責任與財產繼承明確掛鉤,為自己換來了更可靠的保障
這其實提醒了很多老年人:愛可以是無條件的,但財產安排需要理性條件。 事先通過遺囑、意定監護等法律方式明確權利義務,不是不信任,而是對所有人負責,也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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