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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清末資政院內景
來源:《辛亥:搖晃的中國》 作者:張鳴(歷史學家)
中國要翻身 也要立憲
20世紀初的中國,是一個變化特快的地方。1900年還在舉國上下狂熱排外,逢洋必反,推崇弄神弄鬼的義和團,轉眼,到了1903年,就開始舉國上下嚷嚷著要按西方的要求改革了。充滿了阿Q氣息的總理衙門,就在這一年,變成了外務部。1904年,官制改革、軍事改革和司法改革還沒啟動,朝野上下就開始談立憲了。及至1905年上半年,日本在日俄戰爭中打敗了俄國,中國人的興奮,大概僅次于日本人。在他們看來,日本這個黃種人的國度能夠打敗一個歐洲強國,全賴于他們的制度——人家立憲了。所以,中國要想翻身,唯一的途徑是學日本,也來個立憲。
1906年9月1日,朝廷宣布實行仿行立憲,從1908年開始,九年為期,到1917年,正式實行立憲。此前為預備立憲期,在預備期實行立憲的各種準備工作。成立各省的諮議局和中央的資政院,就是預備立憲的重要步驟。
保中國與保大清
“保中國還是保大清”,這是戊戌變法時就提出的問題,保守派借此刁難質疑改革者的。在清朝預備立憲過程中,這個問題的陰影,一直沒有消失,成了折磨最高統治者的一道魔咒。客觀地說,就立憲派中的康有為和梁啟超他們而言,保中國是主要目標,保住中國,順便也保了大清。而對于在朝的當政者而言,尤其晚清權貴,則保大清是第一位的,順便保中國。實際上,在這兩者之間,還有一個第三者,那就是革命黨人。1905年,革命黨人組合成同盟會后,實力大增,不容小覷,而革命黨則是只保中國,不要大清。
其實,當時中國改革的背景,是列強的瓜分危機,是他們在中國劃分勢力范圍的具體步驟,是日本完成吞并朝鮮的最后一步,是日俄兩國在中國東北的軍事存在。所以,才有“保”的議題。其實,就算是晚清頑固派,也未必能心甘情愿接受附庸國政權的地位,因為他們也知道,一旦到了這一步,離徹底亡國,也就不遠了。所以,在有人拼命要驅逐韃虜的時候,大清當權者的最佳選擇,其實就是和立憲派一起,積極推動立憲。從這個意義上說,立憲是一種規避革命的最佳路徑。這一點,朝廷的當家人非常清楚。年紀輕輕而且出國見過世面的攝政王載灃,據他兒子溥儀后來回憶說,對西方的事務其實很感興趣。所以,在他的當政期間,作為立憲準備的諮議局和資政院相繼登場。輿論開放的尺度也越來越寬,對于立憲派的提前立憲請愿,雖然沒有全部答應,但也答應比原來縮短三年。
實際上,不僅朝廷拿立憲或者預備立憲來規避革命,革命黨也意識到了,只要清廷真的立憲了,他們的革命就有流產的可能。所以,恰在清廷的預備立憲期間,革命黨人盡其所能,組織了一系列起義暴動和暗殺,目的就是爭取趕在清政府完全立憲之前,推翻這個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講,革命黨人不怕清政府“壞”,不改革,怕的恰恰是清政府迅速實行立憲改革。但吊詭的是,恰是這一系列的起義和暗殺,從反面刺激了立憲的步伐,堅定了清政府立憲的決心。整體上,到清政府收回地方的路礦權,以及推出皇族內閣之前,他們的統治還是比較穩固的,地方治安大抵良好。清政府最終雪崩似的垮臺,就是因為不僅不回應立憲派的幾次立憲請愿,而且瘋狂收權,排斥漢人,讓幾乎所有知名的士紳,都大失所望。從這個意義上講,大清的最終不保,罪魁禍首,恰是大清自己。正是晚清的親貴,給了作為第三者的革命黨人最大的機會。
從諮議局到資政院
立憲從地方自治入手,也是日本的經驗,對于當時的中國而言,也是比較靠譜的路徑。只是,選舉對于中國人來說,從來都是官吏的選拔,投票這種事,還是開天辟地的新鮮事。當時的中國,一共二十二個行省,按規定,要選出二十二個諮議局,但是,由于新疆相當落后,暫時不設,所以,只先后選出二十一個諮議局。諮議局屬于準地方議會,或者說練習性的地方議會。權限是議決地方興革事宜,議決地方財政預算和決算,對本地的地方法規提出修改增刪意見,負責處理省以下地方的自治事宜,等等。
在當時的中國,這樣的準議會,實際上不可能是“民選”的,只是士紳們借以分享地方權力的一個平臺。選舉過程,雖然經過初選和復選,但實際上投票變成士紳們相互的推舉,被推舉出來的人,都是在地方德高望重、較有勢力而且熱心公益的大人物。有些地方,推舉過程,就跟過去推舉頭面人物辦公益一樣,即使心里想干得要死,大家還是揖讓不已,不過,最后還是把該推的人都推了出來。投票,大多成了一種形式。
作為國家的準代議機構,資政院的議員,是由兩部分人構成的,一共二百人,一半由各省諮議局推舉,屬于民選議員,一半由皇帝欽定,屬于欽選議員。資政院的權限,跟諮議局類似,可以制定除憲法之外的法律,可以議決國家的財政預算,審議財政決算,討論稅法和發行公債。
除了王公親貴之外,無論在朝官員還是學者,大抵也是傳統意義上的士紳,所以,據臺灣學者張朋園統計,諮議局的議員具有生員(秀才)以上功名者將近九成,資政院議員有功名者的比例類似。而且其中十分之一強的人,受過新式教育,多數為留學生。因此,當時試行的代議制,實際上成立的是紳權機構,不是民權機構。不過,在當時整體上民眾對于西方代議制極度陌生,完全不了解,對于投票甚至感到害怕的背景下,這種由士紳主導的立憲預備,無疑是合適的。畢竟,中國社會的特點,在文化和政治上,都是以士紳為代表的精英主導,有著長期的士紳自治的傳統。
準議會的聲音
我們看到,無論諮議局還是資政院,都還不是議會,即使連日本那種二元君主制的議會也不如。這是因為,它們既不能選舉行政機構人員,或者議會多數黨組閣,同時也不能真正制定憲法。但是,它們也不是以往歷史書所說的,僅僅是一種朝廷的咨詢機構,橡皮圖章。盡管諮議局和資政院存在的時間不長,但在清朝的政壇上,卻第一次堂堂正正地出現了來自民間的聲音。士紳集團在現代政黨尚未出現的情況下,很好地利用了這個平臺,發出了自己的聲音,改變了中國政治傳統的模式和走向。
諮議局的運作效果存在著梯度的效應,江浙一帶最好,其次是兩湖,廣東也不錯,直隸雖然在北方,但由于袁世凱當年督直的時候就有力地推動了地方自治,所以直隸諮議局運作也不錯。總的來說,原來的帝制垂直行政架構,突然冒出一個諮議局來,從上到下,都有點不便。督撫與諮議局之間,單就能否平等行文這點小事,就鬧個不休。此外,四川的諮議局跟督撫在四川鐵路控制權上有摩擦,江西諮議局跟巡撫在統稅改征銀元上有摩擦,廣東諮議局則在禁賭期限上有摩擦,云南的諮議局則在增加鹽價上有摩擦。這些摩擦和爭斗,互有勝負,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自打有了諮議局之后,官員的行為,總體上說,收斂了許多,從前所謂的督撫專權,在地方政治意義上,正在被削弱。諮議局的出現,對于中國政治而言,最大的熱鬧,是發動了三次立憲請愿,一次比一次規模大,聲勢高。各地諮議局為此組織了諮議局聯合會,已經接近議會政黨了。
朝廷在議會吵吵鬧鬧,總是跟自己過不去的情況下,并沒有放慢立憲的步伐,作為立憲準備的步驟,1911年5月,朝廷推出了責任內閣。可是,這個親貴朝廷,一邊立憲,一邊卻在收權,責任內閣,實際上是皇族內閣,里面都是他們自己人。親貴們對于立憲多少有一點制度迷信,以為只要立憲的形式在了,大清也就保住了。可是,這種收權立憲的做法,徹底傷了士紳們的心,所有立憲請愿的領袖們,都一致認為朝廷搞的是假立憲。
1905年,在清廷宣布預備立憲的時候,江蘇的學生們編了一首歡迎立憲歌,有歌詞道:“和平改革都無苦,立憲在君主。”期待和平改革,和平過渡,上下無苦。可是,立憲在君主,毀了立憲也毀了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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