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萬投資血本無歸!寧波一商人控訴海曙法院法官枉法裁判
近日,商人鄒富平向媒體實名舉報,稱其因一場精心設計的租賃合同詐騙,再遭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法官袁永達枉法裁判,導致800萬投資款血本無歸,個人財產被凍結,陷入無家可歸的絕境。這場橫跨商業詐騙與司法審判的糾紛,暴露出的關鍵證據爭議與裁判邏輯漏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2023年,鄒富平經熟人介紹,計劃與合伙人在寧波投資開設足浴沐歌店。房東朱義榮承諾將提供位置優越的店面,不僅租金優惠(不開發票租金157萬),還將全權負責辦理營業執照等全部經營手續,讓投資者“拎包入駐”。出于對合作承諾的信任,鄒富平傾盡個人全部積蓄,又通過親友借款、銀行貸款等方式補足資金,與合伙人共同湊齊800萬, 在完成店面裝修、采購設備準備營業之際,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決定書擊碎了所有期待。該局以“提交虛假材料取得營業執照”為由,對鄒富平一方處以5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否則不予開業。經多方查證,鄒富平發現朱義榮用于辦理證照的房屋產權證系偽造,更核心的問題是,涉案房屋的規劃用途明確為凈菜超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根本不具備開設足浴店的經營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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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義榮從一開始就知道房屋性質不能變更,卻偽造證件、隱瞞真相,目的就是騙取我們的投資款。”鄒富平表示,在發現被騙后,他多次與朱義榮協商解除合同、退還錢款,但對方始終避而不見、拒絕退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4年,朱義榮反而將鄒富平告上海曙區人民法院,以“拖欠租金”為由,要求其支付剩余租金及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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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鄒富平一方提交了完整的證據鏈: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決定書、朱義榮偽造的房產證復印件、雙方溝通記錄,以及海曙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關鍵證明——明確涉案房屋規劃用途為凈菜超市,且無任何用途變更審批記錄。然而,主審法官袁永達對這些證據均未采納,反而僅憑朱義榮提交的一份“臨時變更房屋用途申請”,認定鄒富平一方“無經營阻礙”,判決朱義榮勝訴,要求鄒富平賠償2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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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被法院采信的“關鍵證據”,存在諸多明顯瑕疵。據鄒富平向海曙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實,該申請由涉案房屋一房東寧波市海源新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國企)于2024年5月提交,而此時雙方的租賃合同糾紛已持續近一年,該公司刻意隱瞞了房屋涉訴的關鍵事實。更重要的是,該局明確答復:“該申請僅為初步意向,如同往來書信,未按法定程序提交完整審批材料,也未經過公示環節,我局從未收到過正式變更申請,該文件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該局出具的政府公開信息答復書亦記載“提交信息不存在”,直接否定了該申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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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判決書中的另一項認定更讓鄒富平無法接受。雙方合同明確約定“不開發票租金193萬”,朱義榮自始至終未開具任何發票,大部分錢打入朱義榮指定私人賬戶,但袁永達法官卻判決鄒富平一方需額外補交200萬“開票房租”,完全無視合同約定的核心條款。“法官選擇性采納證據,對詐騙事實視而不見,反而偏袒詐騙方,這樣的判決讓人心寒。”鄒富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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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鄒富平的房產、車輛、銀行卡已被全部凍結,名下房屋已被強制執行,個人生意因資金鏈斷裂徹底停滯,從一名踏實經營的生意人淪為無家可歸的落魄者。而詐騙嫌疑人朱義榮因被認定“犯罪輕微”,至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仍逍遙法外。
鄒富平表示,他始終堅信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此次實名舉報,不僅是為了追回自己的800萬血汗錢,更是為了揭露司法審判中的不公現象。他懇請寧波市紀委監委、法院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對袁永達法官的枉法裁判行為依法追責;懇請公安機關重新核查朱義榮的詐騙事實,讓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希望上級法院能依法再審此案,糾正錯誤判決,還他一個公道。
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海曙區人民法院及相關部門的官方回應。此案中涉及的虛假訴訟嫌疑、司法裁判的證據采信問題,以及國企參與出具瑕疵文件的責任認定,仍有待進一步調查。法治的尊嚴在于每一次公正的審判,希望相關部門能重視當事人的合理訴求,依法查清事實真相,讓違法者受到懲處,讓受害者得到救濟,維護司法公信力與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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