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周登科與被執行人李昱琨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人周登科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
被執行人李昱琨(曾用名李俊)1983年11月27日生,漢族,居民身份證號碼32118319831127****,住句容市華陽鎮聚和園23幢101室。
涉案標的額:700多萬元及相應利息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前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李昱琨的有效財產線索(本院已發現的被執行人未處分財產不屬于懸賞范圍)而使案件得以執行的,本院將從執行到位金額中拿出5%作為賞金,優先支付給提供線索的舉報人。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按照登記順序先后發放;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復。
舉報電話:051187996209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內容來源 | 句容市人民法院
編輯 | 成萌
校對 | 侍文
審核 | 張瑋
![]()
分享小伙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