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網粉絲超2400萬的車評人陳震多個社交賬號同步顯示"禁言"時,這個曾創(chuàng)下80萬單條廣告報價的行業(yè)頂流,用247.48萬元的慘痛代價為自媒體行業(yè)敲響警鐘。
稅務部門通報顯示,2021至2023年間,陳震通過隱匿廣告收入、虛構"技術咨詢費"、使用親屬賬戶走賬等手段,累計偷逃個人所得稅118.67萬元,最終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合計247.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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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非孤例。
近三年公開的20起網紅偷稅案例中,"個人工作室""陰陽合同""跨平臺收入"成為三大高危雷區(qū)。
某短視頻平臺頭部主播通過設立7家個人工作室拆分收入,最終補稅超800萬元;某知識付費大V將打賞收入偽裝成"贈與合同",被追繳稅款時滯納金高達本金1.2倍。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這些行為已觸碰《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紅線——納稅人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不繳或少繳稅款即構成偷稅,稅務機關可依法追繳并處以0.5至5倍罰款。
更嚴峻的后果藏在"稅收違法黑名單"里。
根據(jù)《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偷稅金額超100萬元即符合公布標準,失信信息將同步推送至央行征信系統(tǒng)。
這意味著當事人將在融資授信、政府采購、高消費等領域受限,甚至影響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付建律師特別提醒,部分自媒體人將勞務報酬偽裝成"經營所得"的行為,實質上屬于《個人所得稅法》明令禁止的"轉換收入性質",2024年上線的金稅四期系統(tǒng)已能通過比對合同、資金、發(fā)票的"三流合一"精準識別此類違規(gu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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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guī)經營的關鍵在于建立"三流合一"的財務體系。
專業(yè)稅務顧問建議,自媒體收入應當實現(xiàn)"合同注明服務內容、對公賬戶收取款項、開具對應品目發(fā)票"的閉環(huán)管理。
例如直播打賞需按"勞務報酬"申報,知識付費屬"特許權使用費",廣告分成則歸入"經營所得"。
對于跨平臺收入,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年度綜合所得超過12萬元還需辦理匯算清繳。
陳震案的特殊性在于其多重違規(guī)疊加。
稅務稽查發(fā)現(xiàn),其工作室僅5人規(guī)模卻操盤數(shù)千萬項目,個人支付寶流水達企業(yè)賬戶3倍,這種公私賬目混同行為加劇了違法嚴重性。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2019年曾公開表態(tài)"逃稅是可恥的犯罪行為",此番"知法犯法"導致其微博主號"陳震同學"、抖音、B站等全平臺賬號遭禁言。
根據(jù)《網絡主播行為規(guī)范》第十七條,對問題性質嚴重的主播可納入"黑名單",這意味著其復出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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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媒體行業(yè)邁入存量競爭時代,合規(guī)能力正在成為核心競爭力。
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負責人的表態(tài)值得深思:"稅務部門在優(yōu)化服務的同時,將堅決維護稅收安全"。
這提醒所有內容創(chuàng)作者:流量紅利終會消退,但法治紅線永遠矗立。
從薇婭到陳震,每一個跌落神壇的案例都在印證——唯有在創(chuàng)作激情與法律敬畏間找到平衡點,才能讓內容生命線得以延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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