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5日,思林杰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146 號),因信息披露不準確及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被責令改正,廣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茂林、劉洋、勞仲秀、陳夢媛、高海林被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監管查明,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等問題。信息披露不準確方面,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周茂林以及董事兼總經理劉洋存在為他人代持合計1.32%公司股份的情況,未及時告知公司為他人代持股份事項,導致公司相關年度定期報告披露的信息不準確。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方面,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超出招股說明書所列用途且未履行審議程序,相關置換公告披露不準確;超募資金賬戶存放了公司部分補充運營資金,超出第三方存管協議約定的資金用途,相關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報告披露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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