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終于可以讓哥哥入土為安了。”12月5日,備受關注的網紅羅大美(尚某鋒)被害案二審經過7個多小時的審理后當庭宣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上訴,維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
此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余金生搶劫、故意殺人及被告人沙玉姣、楊恒搶劫一案,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
![]()
“今天的庭審讓我切切實實感受到了法律的尊嚴。”羅大美的妹妹小尚在庭審后接受維度新聞采訪時表示,“我非常感謝今天出庭的4位省檢的檢察員,還有3位合議庭的成員,他們能夠對三名罪犯的狡辯一一嚴厲回擊,既專業又有人情味兒。”
小尚告訴維度新聞記者,三名被告在庭審現場并沒有認罪悔罪的態度,仍一味地給自己找理由開脫,沙玉姣在中途還以身體不適為由申請了十幾分鐘的休庭時間進行診斷。余金生則是在得知自己即將進入死刑復核階段后情緒激動,高喊“冤枉!”對此,本案的代理律師曹德全解釋道,國內目前對于死刑復核期是沒有明確規定的。“現在二審判決已經做出并且生效,5日內會把判決書發給我們,下一步,省院會向最高法申請復核,至于什么時候出結果尚未可知。”
![]()
小尚相信,“后續的申訴和審判監督程序雖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也是一扇永遠向我們敞開的大門,只要能在后續發現新的強有力的證據,我們仍然可以繼續提起申訴,有錯就是必糾的!”此外,羅大美的母親和妹妹向所有默默支持他們的人表達了由衷的感謝:“我們一直以來都非常感謝有那么一群陌生人關注這個案件,始終給我們支持和鼓勵,真的謝謝大家!”(李達森 維度新聞記者 王林曦 王可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