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
鏡頭里的羅大美常常是古裝扮相,臉上畫著精致的妝容,笑容甜美。他是一名以反串表演出名的網紅,來自河南禹州農村,離世前已積累超過百萬粉絲。
2023年7月初,羅大美(真名:尚某鋒)在一場演出后失聯,近兩個月后遺體才在一處紅薯窖中被發現。家屬事后發覺,這是一起多人參與的搶劫案。兇手脅迫羅大美轉賬200多萬元、搶走隨身財物后將其殺害,并冒用羅大美的微信編造了“開車撞人需往外躲藏”的謊言,導致家屬在案發一個多月后才察覺異常報警。
2025年12月5日,該案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在經過約7小時的庭審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判決也顯示,經審理查明,余金生知道羅大美系網紅且比較有錢,他因長期賭博需用錢,而與另外兩被告商議搶劫、勒索。
過去的兩年多時間里,羅大美的家人在“煎熬、折磨和痛苦”中度過。終于等到終審判決,妹妹小尚覺得心情復雜。但案件終于暫時告一段落,小尚說,他們將盡快接哥哥回家,讓他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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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由河南高院在南陽中院開庭(封面新聞記者張奕丹 攝)
“以為最壞不過是他肇事逃逸”
2023年7月6日21時14分,“羅大美”突然發了一條純文字朋友圈:出去旅游去了,回來聯系大家。熟悉他的人都感到奇怪,羅大美很愛在朋友圈分享生活,但基本都是視頻和照片。
“冷不丁的一條純文字,而且把可見范圍改成了三天。”妹妹小尚說,這不符合羅大美以往發朋友圈的秉性。她以為哥哥心情不好便發消息詢問,并提醒需繳煤氣費了。當晚“羅大美”給她回了三條文字信息:不用管、我(這)邊有點事、別發消息。隨后小尚又打電話給母親求證,被告知“確實是你哥要出去旅游”。
小尚稱,后來家屬們才知道,案發后兇手使用羅大美的微信,編造了“開車撞了人要出去躲藏”的謊言,且只告訴了他們的母親。聊天記錄顯示,7月8日,羅大美的母親還收到對方發來消息稱,傷者有可能成為植物人,“任何人問起就說我出去旅游了”。但根據后來二審判決書披露的信息,早在7日凌晨羅大美便已遇害。
事后回看這段經過,小尚覺得家人之間當時形成了“信息壁壘”。一直到案發一個多月后,他們才慢慢將這道壁壘打通。
戲曲演員李先生是羅大美多年好友,兩人平日交流頻繁,從新家裝修到做醫美、買戲服,羅大美都會和他分享。李先生說,得知“開車撞人”的說法后,他曾去各處打聽當時有沒有發生車禍,在經過多方詢問后,他越發覺得不對勁,隨后與羅大美家人商量報警。
數天后,家人等來了羅大美遇害的消息。小尚說,他們從未預料到事情發展的方向會是搶劫和殺人,就連報警時報的也是失蹤,以為最壞的結果不過是哥哥肇事逃逸。他們始終對此感到一定的自責,“沒有及時識破這個謊言,但歸根結底還是他們的惡。”小尚哽咽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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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家人 (封面新聞記者張奕丹 攝)
多人參與的搶劫案
時隔約五個月,2025年12月5日,羅大美家屬再次在法庭直面余金生、沙玉姣和楊恒三名被告。該案不公開審理,他們作為被害人家屬,與代理律師曹德全一起參加庭審。法院外也有不少人在冷風中等候庭審結果,其中有羅大美生前的朋友、舉著手機的媒體主播和一些聽說此案后前來圍觀的人。
這是一起多人參與的搶劫案。
此前南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分別判處沙玉姣、楊恒死緩和有期徒刑13年。小尚表示,一審中余金生等被告人當庭翻供,其中余金生稱羅大美主動轉賬200多萬元;沙玉姣稱自己遭到余金生脅迫、涉世未深;楊恒則辯稱只負責約見羅大美,不知道其敲詐,并否認參與預謀搶劫。后來三人均提起上訴。
死者家屬提供的上訴狀也顯示,余金生認為定罪不當、量刑過重;沙玉姣稱未積極參與;楊恒則否認參與預謀搶劫,稱不知道發生的一切。
對羅大美家人來說,楊恒的主從犯認定問題則是他們關注的重點。他們認為,楊恒的加入使搶劫行為得以進行,最終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結果。一審宣判后,他們曾向檢方提交抗訴申請,但遭到駁回。楊恒的辯護人則向記者表示,他不便就此案接受采訪發表意見。
12月5日下午,河南高院對此案二審開庭并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三被告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小尚說,聽到判決結果后,余金生曾大喊“不服”,后被喊停。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7月初,楊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約見尚某鋒未果。7月5日晚,楊恒再次通過微信將尚某鋒誘騙至余金生住處后離開,余金生誘騙尚某鋒并將其手腳捆綁控制,伙同沙玉姣駕車將尚某鋒轉移至南召縣某村,期間多次對尚某鋒進行威脅、恐嚇,脅迫其向沙玉姣轉賬二百余萬元。7日凌晨,余金生在與尚某鋒獨處期間將其殘忍殺害并掩埋。
河南省高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余金生主動提起搶劫犯意、預先準備作案工具、指揮策劃并具體實施搶劫犯罪,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劫取財物后又另起犯意,殺人滅口,藏尸滅跡,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沙玉姣在搶劫犯罪過程中積極主動,參與預謀并實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賬戶、作案后毀滅罪證等行為,亦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楊恒事前參與預謀搶劫,誘騙,但未參與后續搶劫及分贓,在搶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系從犯。
“主犯長期賭博急需用錢”
二審判決顯示,河南高院認定,經審理查明,余金生、楊恒兩人與羅大美時有交集。余金生在與羅大美交往過程中,明知其系“網紅”且比較有錢,因自己長期賭博急需用錢,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恒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
據此前一審判決書,2023年7月8日上午,余金生曾指使沙玉姣提取40萬,將錢交給劉某、宋某和余某成(余金生父親)三人后,余、沙二人逃至邊境,被邊境巡防人員扣留,扣留期間余金生跑至緬甸賭博。2023年8月31日,余金生返回景洪市某村時被邊境派出所巡邏民警抓獲,于當日移交南陽公安。
余金生的家位于河南南陽南召縣南河店鎮的一個村落,距離南陽市約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村中老年人居多。余家數年前已被扶貧搬遷,余母腦出血后臥床在家多年,鼻中插著飼管,平時需要人照料。提到兒子的案件,余金生的父親會不時抹眼淚。
一審開庭前,余父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今年71歲,在家務農、照顧妻子。余金生是他的大兒子,出生于1982年,小時候學習不怎樣,很早就不上學了。他自己以前不在家,“他媽擱家里也管不住他”。過去余金生曾兩次因搶劫罪入獄。余父認為,兒子不讀書后,在外面跟著一些人混。對于余金生案發前幾年的工作與狀況,余父稱不清楚,“他在外面,后來也不跟我說”。
他表示,案發后他曾被警方要求做筆錄,后來的幾次庭審他均未參與。他還在用老人機,無法用手機看新聞,關于案件的情況大多由他人告知。一審宣判后,高院工作人員曾打電話詢問他是否要請律師,他表示沒有經濟條件,對方說“不行給你請個援助律師”。
余父稱,當初得知大兒子再次犯事他氣得不行,他和妻子都哭了許多回。當時一審出結果后,他沒敢告訴妻子。
“那個事那頭(羅大美家)也夠傷心,你叫誰誰也傷心。”余父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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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的古裝反串造型(圖源:羅大美社交賬號)
“他是家人的依靠”
周末,南陽人民公園人不少,也有曲劇團在唱戲,遠遠就能聽到。生前羅大美有時也會來這里表演。
據家人和朋友介紹,羅大美來自河南禹州農村,從小便喜歡唱戲,16歲輟學后先去織布廠打工,后來又到南陽戲校學戲。在校期間羅大美開始接一些演出,古裝表演一場300元,比普通歌舞掙得多一些。離開學校后,他一直在各處從事反串歌舞表演,后來在短視頻平臺也以反串形象走紅。
妹妹小尚說,羅大美開始直播帶貨后,她感到家中經濟狀況變好,后來哥哥在2019、2020年迎來事業巔峰。在朋友李先生看來,羅大美性格開朗、大方,走紅后經濟條件變好,會購置一些奢侈品、戲服頭套等,“他愛美,對穿著很在意”。
與此同時,找來借錢的人也變多,羅大美生前直接把“借錢拉黑”寫進了微信昵稱。妹妹小尚透露,目前他們大概要回了幾萬元借款,剩下的一些“大頭”已陸續進入司法流程。
小尚說,哥哥比她大8歲,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其實不多,但都是哥哥對自己好的片段。小時候她曾跟著哥哥一起上山放牛放羊,哥哥打工后曾給她買發卡。走紅后,基本上家中大的開支都由哥哥承擔。她大學四年的學費也由哥哥支付,并支持她考研,“他是我們的依靠”。
“他直播很辛苦,一天吃不了三頓飯,每天下午睡醒大概是四五點,然后開車到工作室,如果有剩飯就吃一口,凌晨下播后買個炒粉吃。”小尚有一個哥哥的備用手機,iCloud同步了過去十幾年的相冊,里面有羅大美剛離校時的演出視頻和很多后臺照片,記錄了哥哥的來時路,她會不時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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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和妹妹(圖源:羅大美妹妹社交賬號)
在瀏覽哥哥的朋友圈時,小尚說,對她來說,哥哥不僅是案件的受害者,更是一個立體、鮮活的人,喜歡中國風的東西、喜歡看《甄嬛傳》,“他熱愛生活、熱愛事業、熱愛工作。”
羅大美的離世給家人帶來沉重的打擊。小尚說,媽媽有時會拿著哥哥的衣服自言自語,像在和哥哥說話。父親性格不算外向,但過去在村里很喜歡與人交流家長里短,案發后變得沉默、不愿說話。每當案件節點來臨,她會焦慮得吃不下飯、睡不著。獨處時她自己也會情緒失控,也做過一些心理咨詢進行干預。
庭審前夕,小尚再度和父母一起面對鏡頭接受采訪。她邏輯清晰,不時引用案例來佐證自己的觀點。被問到是否準備好再次面對三名被告人時,她立刻回道“當然”。小尚說,一審首次開庭時,是他們最控制不住情緒的時候,但他們當時就做好了準備,“無論情緒再怎么崩潰,一定要保證庭審順利進行。”
談起對判決的預期,小尚說,從情感上來說,他們肯定希望三個被告都能被判死刑,“但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我們慢慢認知到,我們心中的情理跟司法上的法理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羅大美的一位朋友表示,以前他曾見過小尚,在她印象里妹妹話不多,是個“乖乖女”,現在被迫成長。
2025年12月5日,河南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庭審結束后,小尚告訴記者,自己“心情復雜”,但是尊重這一判決結果。后續拿到判決書后,他們將再進行分析研判。
因余金生對死因有異議,在司法部門的建議下,家人此前保留了羅大美的遺體,存放在南召縣人民醫院太平間。如今二審宣判,小尚說,他們會盡快讓哥哥入土為安。
小尚說,他們也許會一直生活在此事帶來的陰影之下,“可能將來會留在心里最深處,同時也向前看,一步一步往前走,盡力去過好自己的生活,希望讓哥哥在那邊也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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