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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碎尸的女子
2015年10月20日,湖北恩施的民警來到一個小區里,他們來找一位叫王艷的女人。
王艷失蹤2天了。
她的丈夫告訴民警,她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李仲海的家里,民警來到李仲海所在的小區,調取了他們小區的監控。
他們發現兩天前王艷確實來過李仲海這里,而且是有來無回。
現在王艷聯系不上了,會不會在李仲海家里?
李仲海怎么說的呢?
他說他根本就沒有見過王艷,民警在李仲海家里勘查了一番,發現他們家的廚房里有碎肉,情況很不樂觀。
尤其是民警看到他們家有一個黑色行李箱時,李仲海慌張了起來。
民警用手按了一下行李箱,發現行李箱沒有凹下去,里面裝的不是衣服。
他們感覺到了有彈性,裝的應該是肉一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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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繼續問李仲海,箱子里裝的到底是什么?
他說是臘肉。
真的是臘肉嗎?
民警將行李箱打開,里面有七八個黑色的袋子,還有新鮮的血流出來。民警最后一次問李仲海,里面裝的到底是什么?
若是再不說實話,民警就直接打開袋子來看了。
他說是王艷。
王艷已經被他碎尸了,若不是民警及時趕來,這一回他就帶著裝著尸體的行李箱離開了。
他說,所有的東西,他都準備好了,沒想到就在這時候,民警找上門來了。
既然王艷死了,而且是被他碎尸的,他應該就是殺人兇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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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海被逮捕了,他和被害者王艷是什么關系呢?
他們兩個長期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王艷是有丈夫的人,而且和丈夫還有一個女兒。
她的婚外情,她丈夫也知道。
由于王艷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開了一個美容院,這個美容院收入頗豐。所以對于她的私生活方面,家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她不但幫助李仲海買房買車,而且還經常和李仲海住在一起。
就這樣堂而皇之的住在一起。
李仲海說,在他看來王艷不是他的情人,而是他的老婆。
他一直把王艷當作老婆對待的,王艷也是他的初戀。
早在2002年,他因為偷盜被判刑了,那時候他和王艷就是戀人。因為他被判刑,王艷不得不嫁給別人了。
等到他出來,已經是2008年了,這個時候王艷已經結婚生子了。
不過,兩個人還是走到了一起,過起了夫妻生活。這也就是說從2008年到2015年,王艷和李仲海保持了長達7年的婚外情。
既然他們感情如此深,他為何要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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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它情夫
李仲海是這樣說的,他這個人會算命,王艷就很相信他。
他一直說王艷的財運,都是和他的運籌帷幄有關,這也是王艷感激他的一個原因。
案發那一天,王艷因為投資新的項目,再次來到他的家里,想讓他算一卦。
他告訴王艷,最近可能有血光之災,生意上對王艷不利。
王艷聽后很焦慮,不過,他說,他會為王艷想想辦法的。
不足為慮。
算完王艷的財運,他又為王艷算了算感情的事情,他覺得王艷的桃花運很盛。
他說,王艷應該還有一個情人,是除了他之外的情人。
不過,很快他又否認了這一說法,他認為王艷現在至少有四個男人。
因為這件事,他們兩個發生了爭吵,他將王艷勒死了。
釀成了悲劇。
為了毀尸滅跡,他將王艷殺害,并且碎尸了。
這是他在公安局供述的殺人原因,可是,到了法庭上他竟然翻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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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他說他撒了謊,騙了民警,其實王艷是自殺的。
他告訴審判員,王艷找他算命,他對王艷說王艷有血光之災,之后他們兩個就洗洗睡了,誰知道他一覺醒來,王艷竟然死了。
所以,他認為王艷是抹脖子自殺的。
法官問他,就像你說的,若是她是自殺的,見到她死了,你為何沒有報警?
他自言自語,為何當時沒有報警?
他告訴法官,你讓我想想。
他撓頭想了一會,他說是這樣的,我和王艷曾經有一個約定,若是她死了,我把他葬在我們家的祖墳里。
一旦我報警了,肯定就帶不走她了。她不是我的妻子,肯定不會和我葬在一起的。
這就是他說見到王艷死后,他碎尸帶走尸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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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他當場的翻供,王艷的丈夫和女兒,他們都是不認可的。因為他們都是有證據的,在他們發現聯系不上王艷后,父女兩個人都給他打過電話。
他說,他不清楚王艷的行蹤,不過,他可以卜上一卦。
等他卜完卦,他告訴王艷的丈夫和女兒,王艷去西南方的同學家里了,讓他們不要著急。
這幾天應該就有消息了,他說王艷沒事。
這說明他撒謊了,他為何要撒謊呢?
王艷明明在他的家里,被他碎尸了。
他還在撒謊。
再就是民警到了李仲海的家里,他也是說對于王艷的失蹤不知情,民警在他家的行李箱里找出來了王艷的尸體,他才承認的。
種種跡象都說明,他就是殺害王艷的兇手。
否則, 沒有必要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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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婚外情
民警還在王艷的手機上,收到了一條這樣的短信,這個短信是李仲海發給王艷的:“你玩什么失蹤呀,怎么找不到你了”。
他明明知道,王艷被他碎尸了,他為何要發這個短信呢?
這不是想要撇清自己和王艷的關系嗎?
更重要的是,法醫對尸體做了鑒定,王艷是因為機械性窒息死亡的,是死亡后又被分尸的。
這個鑒定結果,再次證明李仲海撒謊了。
李仲海說王艷是抹脖子自殺的,事實上王艷是被他勒死的。
正如他在民警面前供述的一樣。
只能說他在公安局供述的那一份證詞才是對的,他就是懷疑王艷還有很多個情夫,因為憤憤不平,將王艷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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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該案件迎來了最終的判處,由于李仲海殺人碎尸,性質特別惡劣,尤其是當場翻供,不承認自己的殺人事實,哪怕是面對大量的證據。
這說明他是沒有悔罪的想法的,應該予以重判。
直到2018年他才承認,他確實是趁著王艷在洗澡時,勒死了王艷。
尸鑒報告是正確的,他不應該當場翻供的,想的是能糊弄過去。
就是因為王艷和異性做生意,錢都是王艷出,設備都是王艷買的。在他看來王艷整天和別的男人出雙入對,肯定背叛了他,而且還不止一個。
所以,他將王艷殺死了。
王艷也是這樣對待他的,他不容許王艷身邊再出現一個像他這樣的情夫。
不管怎么說吧,他殺死王艷,就是和王艷對感情的背叛有關。既然他殺人了,就應該付出相應的代價。
最終,他被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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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也沒想到,一女侍兩夫7年的時間,結果死于情人之手。
在她被情人殺死的那一瞬間,尤其是在她被勒死的過程中,她應該是后悔的,真不應該如此濫情。畢竟她才四十多歲,還經營著幾家公司。
她是一個很富有的女人。
就是因為濫情,對丈夫不忠,對婚姻不忠,結果死于非命,被情夫碎尸了。
這就是濫情的結果。
她的丈夫和女兒,還是很心疼她的。不過,王艷的所作所為,注定了不會有好的結果,周旋在幾個男人之間,怎么可能會有好結果呢?
只要有一個男人不滿意,后果就會很嚴重。
正如我們看到的,所以,對待感情還是專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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