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亮劍》停在1955年授銜的名場面,李云龍丁偉孔捷三個老伙計穿著軍服笑談風云,可原著里這只是悲劇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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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想不通的是,明明有兩次逃生機會能去東北避難,可李云龍卻偏要回家用楚云飛送的手槍給自己最后一槍。
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這背后藏著的不只是 “亮劍精神” 四個字那么簡單。
三次心碎
李云龍不是一時沖動才自殺的,在泰山師事件前,他的精神世界早就被連番重擊砸得千瘡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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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裂痕是丁偉的 “討飯預言” 成真,原著中當年在軍事學院畢業時,丁偉端著酒杯開玩笑:“以后我要是上門討飯,弟兄們可得給口吃的。”
誰能想到這句戲言真成了現實,孔捷一個電話打過來,說丁偉因為不當言辭直接下放到大別山種地去了,從此杳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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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龍拿著電話筒聽著孔捷在那頭嘆氣,當場就把酒杯摔了,借著酒勁吼:“丁偉是條漢子!我李云龍不如他!”
而真正讓他垮掉的是趙剛的死,那天李云龍正在開軍委會,田雨的電話急得快哭了,讓他立刻回家。
推開門看到趙剛的四個孩子站在門口,田雨淚流滿面地說 “趙剛和馮楠走了”,李云龍腿一軟就倒在沙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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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戰場上中了三槍都沒掉過淚的漢子,那天先是無聲地掉淚,接著就捂著臉嚎啕大哭,抓起桌上的玻璃板狠狠砸下去,滿手是血還在捶打胸口。
在李云龍眼中,趙剛是他的精神導師,是唯一能跟他聊理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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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他一把的是田雨的話,田雨托關系才見到獄中的李云龍,他穿著破爛的囚服一瘸一拐,左臂被打斷后腫得老高。
可田雨沒勸他認錯求生,反而握著他的手說:“老李,士可殺不可辱,你要是走了我絕不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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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話讓李云龍徹底明白,有些尊嚴比命還重要。
其實李云龍有兩次活下來的機會,但每一次他都主動放棄了,這不是傻,而是骨子里的骨氣不允許。
兩次逃生
原著里泰山師事件剛爆發后,遠在東北的孔捷就嗅到了危險,立刻派了最精干的手下帶著通行證來找李云龍,要接他全家去東北避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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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云龍只拍了拍來人的肩膀,讓他把自己的兩個孩子和趙剛的四個孩子送走,自己說啥也不走。
第二次機會來得更驚險,段鵬帶著梁山分隊的老伙計們,在押解途中硬生生把李云龍從囚車里劫了出來,汽車早就停在城外碼頭,只要上船就能到東北隱姓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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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云龍卻拽著段鵬的胳膊說“送我回家” ,雖然段鵬急得直跺腳,但李云龍依舊下定了決心。
就連他的老對手馬天生,都在最后一刻想拉他一把,馬天生帶著人趕到李家時,李云龍已經把槍口頂在了太陽穴上。
馬天生撲過去想搶槍,急著喊:“你別開槍!咱們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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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云龍只是笑了笑,說了句 “我這條命得自己擺布”,隨后就扣動了扳機。
后來馬天生從墻上挖出變形的彈頭,看著那枚歪歪扭扭的子彈,突然就紅了眼。
而李云龍自盡用的槍,選得特別有講究,正是楚云飛當年送他的比利時 FN 公司勃郎寧 M1910 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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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槍的隱情
這把槍第一次出場還是在趙家峪,楚云飛將其送給了李云龍,以表達自己的敬意。
雖然李云龍后來將槍送給了秀芹,但隨著對方的犧牲,這把槍又作為遺物回到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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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這把槍就成了李云龍的貼身信物,既是和秀琴的念想,也是和楚云飛跨越陣營的英雄相惜。
用這把槍自盡李云龍其實藏著三層意思,對楚云飛這是英雄之間的告別,對秀琴這是遲來的陪伴 ,對自己這是最后的亮劍。
最后馬天生把那枚變形的彈頭收了起來,他終于明白李云龍雖然死了,但那股寧折不彎的骨氣永遠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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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其實李云龍之所以寧可永遠閉眼,也不愿去東北避難,其實說白了就是圍繞著“亮劍精神”,以他的性格和脾氣,明知是死也要毅然決然的“亮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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