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招聘不看辯論口才,先測10公里跑、2小時山地騎行、2公里游泳?近日,昆明一家律師事務所因一則“硬核”招聘公告火出圈——應聘者不僅需芝麻信用分不低于730,還得在“鐵人三項”中達標兩項,男生80分鐘跑完10公里、女生90分鐘游完2公里,否則連面試資格都沒有。網友驚呼:“這是招律師還是招特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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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律所負責人回應,招聘要求確屬實。因律師工作強度大、出差頻繁、熬夜常態,“身體是革命的本錢”,老板本人酷愛運動,故希望團隊成員也具備強健體魄與積極生活態度。薪酬方面,試用期3000元起,持證后月薪可達5000至6000元,執業首年8000至10000元,含績效與年終獎,并正常繳納社保。盡管待遇在本地尚可,但“體能門檻”仍引發巨大爭議。
支持者認為:“律師常年奔波取證、開庭、談判,沒好身體真扛不住。”更有法律從業者現身說法,稱自己曾因體力不支在法庭暈倒。但更多網友質疑此舉“形式大于實際”,甚至涉嫌就業歧視:“難道腿腳慢就不能當好律師?邏輯思維和專業素養才是核心。”還有人調侃:“建議下次加個‘背誦民法典’項目,才算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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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輿論壓力,律所已暫時撤下原公告并承認部分標準過高——如“山地車時速28公里”將下調,后續體能測試也會更人性化。負責人強調,初衷并非篩選運動員,而是倡導健康職場文化,“運動帶來快樂,也能提升工作效率”。
然而,這場“體能招聘”風波折射出更深層問題:在內卷加劇的職場環境中,用人單位是否正以“企業文化”之名,不斷加碼非必要門檻?當“熱愛運動”變成硬性指標,是否變相排斥了身體條件普通但專業過硬的人才?
法律的本質是理性與公正,而非體力與速度。若真要設“鐵人三項”,或許更該考驗的是——能否在30頁合同里找出一個漏洞,能否在凌晨三點寫出無懈可擊的辯護詞,能否在強權面前依然堅守正義。那才是律師真正的“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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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公開報道整理,旨在探討招聘合理性與職場文化邊界,不代表對具體律所立場。招聘信息請以官方最新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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