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張柏芝又登上了頭條娛樂熱搜榜的第1名。不過,這一次她不是因為參演了那么火爆的電影,也不是因為她曬了三胎兒子的相片,而是因為她和前經紀人卷入了千萬官司糾紛,而今天正是開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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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明星攤上官司,為了自己的公眾形象,大部分人都選擇隱藏幕后,讓律師或者代理人出庭。
而這次張柏芝則不一樣,不僅選擇親自出庭辯解,還帶來了證據。然而對方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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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
據了解,張柏芝之所以在5日現身香港高等法院,是因為其前經紀人余毓興和經理人公司控告張柏芝,說她涉嫌收取了預支的4176萬片酬后,沒有履行電影合約和違反經理人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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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針對余毓興的控告,張柏芝又是如何為自己辯解呢?
雙方辯解,漏洞百出、疑點重重!
案件詳情:余毓興說自己在2011年跟張柏芝簽了八年合約,先后預支了4176萬港元片酬,讓她拍六部指定電影,但是張柏芝沒有按照合約拍那六部電影,結果導致公司虧了,所以控告張柏芝違約,并索賠至少1276萬。
張柏芝方辯解:合約可能是偽造的,簽名可能也是假的。
張柏芝表示,自己在2011年以前根本不認識余毓興。更何況并不是自己沒有按照合約去拍那六部電影,而是余毓興根本沒有找自己拍。
張柏芝方漏洞:一邊說合約是假的,一邊又說是余沒有找她拍,而不是自己違約。前后矛盾!但又間接的承認了合約的存在。
余毓興辯解:在合約有效期內,自己因為和張柏芝失去聯絡,張沒有按照合約規定參演電影。
疑點:張柏芝作為公眾人物,一直活躍在娛樂圈里,要想找到張柏芝,應該不是難事。不知道他們倆是怎樣失去聯絡的?
對此,張柏芝吐槽到,余毓興突然消失了幾年,還騙自己說有癌癥。
余毓興方漏洞:雙方都承認失去聯絡,一個人是活躍在公眾面前的影星,另一個是隱居幕后的經紀人。到底誰聯絡不到誰,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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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張柏芝方還提交了一段錄音,錄音中余毓興說“我們造假文件……”
對此,余毓興表示,這是自己在生氣之下胡亂說的,事實上自己并沒有造過假文件。但張柏芝方不認可這一說法。
不得不說,這個案件真的有點難以決斷,畢竟事情過去了這么多年。余毓興在張柏芝最低谷的時候出手相助,又在張柏芝風光無限的時候出來辱罵她、控告她。
如果張柏芝真的有違約,那么為什么現在才站出來控告?真是讓人難以理解。
在這起案件中,由于雙方各執一詞,一時間讓人真假難辨,事情的真相也變得撲朔迷離。
如今就看他兩個人提交的證據了。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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