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外企工作的時候,大家取個英文名字挺常見的,比如叫Jessica或者Vivian,主要是為了顯得洋氣些,也沒人強迫必須這么用,那時候選什么名字是自己的事,跟工作關系不大,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不管是在互聯(lián)網大公司還是小企業(yè),花名都成了固定要求,而且是公司規(guī)定的,名字從自己選的變成領導定的,其實背后有一套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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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把規(guī)矩定得很細,比如要求所有人的花名都得帶個“發(fā)”字,表面上是圖個好玩,實際上老板是在劃地盤,誰管著誰、誰屬于哪一塊,一看名字就能明白,還有的部門統(tǒng)一叫“瓜”或者“俠客”,聽起來挺有趣,其實是讓人忘記自己原本的身份,只記得自己是某個小組里的工具人,這種命名方式說白了就是讓員工變得更順從,更容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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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年輕人對這種事特別在意,有人直接說上班就像進那種地方,聽著不舒服,但確實說出了他們的感受——他們覺得自己被當成東西,不是活生生的人,更麻煩的是工牌、打卡還有系統(tǒng)賬號全用的花名,真要走到勞動仲裁那一步,你說這個“香瓜”就是員工本人,人家根本不認,證據鏈就斷了,社保、賠償還有工齡這些都可能沒了,我見過有人因為這樣吃了大虧,法院那邊也沒什么明確的判例支持花名能當本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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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跟外企的做法完全不同,外企里用英文名是員工自己選的,咱們這兒的花名卻是公司硬性規(guī)定的,這就像古代官員的字號或者江湖上的綽號,只不過現在是企業(yè)給你安排上了,軍隊用代號是為了保密,企業(yè)用花名卻說是為了透明管理,聽起來就有點矛盾,實際上就是打著可愛的幌子搞控制,從2024年開始,各地勞動部門接到不少投訴,反映花名導致工齡算不清楚,可到現在也沒出臺正式文件來管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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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系統(tǒng)反而帶來麻煩,入職時候OA、釘釘、飛書都要求填寫花名,沒人提醒這個花名不等于真實姓名,電子協(xié)議里也沒寫明白,員工匆忙就簽了字,更奇怪的是招聘網站還把花名文化當作優(yōu)點宣傳,說這顯得年輕有活力,讓人誤以為是件好事,實際上這種做法已經違反勞動法規(guī)定,只是很多人還沒意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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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名字是每個人的基本標識,公司就算再想追求創(chuàng)意,也不該把它當成管理工具來使用,一旦出現問題,吃虧的往往是員工,法律跟不上現實的時候,公司就敢隨意行事,等到事情鬧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可能只能靠幾個典型案例推動改變,但現在大多數人還在高高興興地喊著“瓜瓜”“俠客”,沒想過這個名字可能會讓他們連自己是誰都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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