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外被媒體圍得水泄不通,45歲的張柏芝現身于此,陷入一場金額高達4276萬港元的合同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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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張柏芝前經紀人余毓興及其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余毓興稱,2011 - 2012年間,雙方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及《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他先后預支4276萬港元片酬,要求張柏芝參演6部電影,可張柏芝未履行義務,故索償至少1276萬港元。
張柏芝方則堅決否認指控。其律師指出,所謂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疑似偽造,張柏芝在合約上的簽名也是他人假冒,且未拍攝是因余毓興未安排相關項目。張柏芝工作室還曾聲明,余毓興2014年偽造公章以她名義擅自簽約,2024年又發歌《以犬之名》惡意中傷,她已委托律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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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張柏芝以基督教方式宣誓,條理清晰地作供,還提交2014年錄音作為關鍵證據。目前法院尚未判決,這場橫跨十余年的糾紛,既涉及巨額利益,也關乎雙方聲譽。在真相未明前,網友們紛紛表示會理性看待,靜待法律給出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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