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卷入違約官司,前經紀人余毓興控告她收取了4000萬港元預支的片酬后,沒有按照合同的要求,拍攝六部電影以及履行與余毓興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
余毓興索賠1276萬港元,并要求張柏芝公開相關收入賬目,方便余毓興抽取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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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12月初開始審理,兩位當事人也出庭作供。
12月8日早上8點多,張柏芝第二次出庭,這次她的狀態明顯比首次出庭要差,她被原告的律師盤問期間,一度情緒失控,當庭痛哭,并直言“一切都是假的”。
張柏芝一邊哭一邊聲稱自己“兩天沒有睡覺”,而且現場來了不少媒體,對她造成了極大壓力。
而法官也提醒張柏芝,指她多次出現“答非所問”的情況,希望她給予更多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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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之前,張柏芝已經表現出精神不振,她一直在打哈欠兼閉目養神,助手給了她一罐可樂,讓她保持清醒狀態。
余毓興的律師向張柏芝提問,多次反復提及細節,可能對張柏芝造成了壓力,導致她的情緒越來越激動,語氣也變得強硬,只會說“不記得”。
張柏芝不止一次說,自己非常信任助手周靜儀(Emily),她將家里一切的瑣事都交給對方處理,就連銀行賬戶密碼都告知對方。
而遇到合約上的問題,張柏芝不會留意里面的內容,只要周靜儀看過覺得沒有問題,張柏芝就會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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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她也承認,自己有很多不同的簽名方式,合同上的簽名是否屬于她本人,需要筆跡專家鑒別。
張柏芝情緒變得激動之后,多次打斷原告律師發問,要求律師暫停發問,讓她有三秒的冷靜時間。
她對法官表示,自己看到媒體在現場,就會覺得緊張,影響她回答問題。
因為第一次出庭之后,香港媒體將她說的每一句話都進行報道,例如“她有數字恐懼癥”等等,過去幾天,她都處于失眠狀態。
港媒報道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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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法官提出,如果律師重復盤問,令她精神崩潰,她可能會要求休息一會兒。
法官安撫張柏芝,表示理解她的情況,法庭會允許她休息,但也希望她保持冷靜與克制,不要打斷律師,等原告律師發問完才回答。
法官甚至明確指示,律師提問“是否同意”時,張柏芝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對此,張柏芝禮貌回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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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在法庭上表現,跟她入行后每次遭遇人生波折的反應一致,她會語無倫次,說話沒有任何邏輯,而且精神恍惚,只會流淚痛哭。
另外,她對香港媒體的恐懼也形成長期的壓抑,不少網友透露,私下親切友善的她,只要見到媒體就會立即“笑容消失”,并變得緊張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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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余毓興的指控,張柏芝一方強烈質疑合約的真確性,指涉案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是偽造文件,合約上的張柏芝簽名是假的,上面也沒有張柏芝的手指摸。
張柏芝沒有否認的是,她多年前與余毓興的公司“亞洲娛樂”簽訂了經紀人合約,甲方是“亞洲娛樂”,合約要求她拍攝四部電影(后來又有補充合約 約定多拍兩部電影 一共六部)。
但在合約期間,張柏芝沒有完成六部電影的拍攝,對此,張柏芝的律師表示,是因為余毓興經常“失蹤”,沒有主動找張柏芝參與拍攝而導致。
此事是因為余毓興操作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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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亞洲娛樂”在2013年倒閉清盤,張柏芝已在2014年發律師信給余毓興表示終止合作。
期間,張柏芝發現余毓興通過虛報等手段,詐騙其千萬酬勞,一度想要報警,但對方聲稱患癌,她也擔心余毓興會不惜一切毀掉她,所以沒有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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