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季是燃氣使用高峰期,也是一氧化碳中毒、燃氣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的高發時段。為切實筑牢轄區經營性場所燃氣安全防線,守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日前武侯區聚焦餐飲、民宿、面館等重點場所,專項開展燃氣安全暨預防一氧化碳中毒專家幫扶檢查行動。專家組深入一線“把脈問診”,精準排查燃氣使用、設備運行、安全防護等環節的突出問題,現對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曝光。
安全隱患一
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可調式減壓閥
本次檢查期間,專家組發現位于武侯區簇橋街道金履一路優博廣場的“缺一嘴砂鍋串串”和“亂皮財重慶老火鍋”兩家餐飲單位,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均違規使用可調式減壓閥,存在安全隱患。同時,為上述兩家餐飲單位供應液化石油氣的對應燃氣經營企業,在日常安全檢查工作中,未針對“使用可調式減壓閥”這一具體隱患,向其出具書面整改告知書。
![]()
液化石油氣鋼瓶違規使用可調式減壓閥
《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 35844-2018)第5.2.13條規定:液化石油氣鋼瓶調壓器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變調壓器的設定狀態,調壓器的設定狀態的調節部件應被封固。
上述兩家餐飲單位違規使用的可調式減壓閥,其調節部件未按《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要求封固,設定狀態可隨意更改,易造成燃氣輸出壓力異常,引發燃氣泄漏,進而誘發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直接威脅從業人員及周邊群眾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對應燃氣經營企業未出具書面整改告知書,導致該隱患未能及時被督促整改,形成安全管理漏洞,進一步加劇了事故發生風險。
安全隱患二
未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專家組在位于武侯區簇橋街道金履一路優博廣場的“亂皮財重慶老火鍋”店檢查發現,店內未按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同時,為其供應液化石油氣的燃氣經營企業在開展日常安全巡查過程中,未針對“未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這一具體隱患,向其出具書面整改告知書。
![]()
未按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號)第三十六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該餐飲單位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一旦液化石油氣泄漏,泄漏氣體無法被及時監測預警,易在室內積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火源直接誘發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嚴重威脅從業人員及周邊群眾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為其提供燃氣服務的相關企業,未出具書面整改告知書,導致該安全隱患長期未被督促整改,形成燃氣安全管理鏈條上的關鍵漏洞,進一步加劇了事故發生的概率與危害程度。
安全隱患三
灶具無熄火保護裝置
在現場核查中專家組還發現,簇橋街道金履一路優博廣場內的“缺一嘴砂鍋串串”“亂皮財重慶老火鍋”兩家餐飲經營單位,以及玉林街道科華北路60號“老砂鍋燒牛肉”門店,其使用的燃氣灶具均未按規定安裝熄火保護裝置。同時,為上述三家店鋪供應液化石油氣的燃氣經營企業在日常安全檢查工作中,未對“燃氣灶具未安裝熄火保護裝置”這一具體隱患,向其出具書面整改告知書。
![]()
燃氣灶具均未按規定安裝熄火保護裝置
《商用燃氣燃燒器具》(GB 35848-2024)第5.2.1.13條規定:燃具的燃燒單元應安裝熄火保護裝置;燃具不應設置有使熄火保護功能失效的裝置。
灶具熄火保護裝置是燃氣灶具的核心安全部件,當灶具意外熄火(如風吹、湯汁溢出澆滅)時,可自動切斷燃氣供應,而缺失此裝置會導致燃氣持續泄漏并在廚房空間積聚,一旦遇明火、電火花(如電器開關)極易引發爆燃、爆炸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同時,燃氣經營企業未出具針對無熄火保護裝置燃具的整改書面告知書,導致餐飲用戶未能及時知曉隱患危害與整改要求,錯失早期排查機會,且監管部門無法通過書面憑證追溯隱患整改閉環,形成“隱患未識別、風險未管控”的雙重安全漏洞,尤其餐飲場所是人員密集區域,隱患疊加將大幅提升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
安全隱患四
廚房煙道未清洗
在位于漿洗街道武侯祠東街17號的蜀漢城老面館,專家指出其煙道油污積聚情況較為嚴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
煙道油污積聚情況較為嚴重
根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9.2 條規定,賓館、餐飲場所、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廚房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廚房烹飪時,爐灶火焰溫度較高,積聚的油污屬于易燃物質,一旦接觸高溫火焰或火星,極易被引燃,且油污燃燒速度快、火勢蔓延迅速,可能快速波及整個廚房乃至店鋪,甚至引發相鄰建筑火災。同時,煙道內的油污燃燒還可能產生大量有毒煙霧,阻礙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對店內員工及就餐顧客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安全隱患五
熱水器超過使用期限
專家組在玉林街道科華北路60號沸城B座璽歡民宿610號房間現場核查時發現,該房間內正在使用的熱水器出廠日期為2017年,已超出8年的安全使用壽命。
![]()
熱水器已超出安全使用壽命
根據《成都市經營性場所燃氣熱水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成安辦〔2023〕25號)要求,針對全市出租屋、網約房、民宿、旅館、餐飲等經營性場所使用的燃氣熱水器,依據《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GB 17905—2008)相關規范,明確使用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的快速熱水器、容積式熱水器及采暖熱水爐,使用年限超過8年的,均界定為超期服役燃氣熱水器,此類設備已被列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整治對象。
該民宿610號房使用的燃氣熱水器已超過8年安全使用壽命,屬于專項整治明確的超期服役設備,存在較大安全風險。設備長期運行后,內部燃燒系統、煙道密封件等關鍵部件易出現老化破損,可能導致燃氣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同時,超期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如熄火保護、缺氧保護等)性能會顯著衰減,無法有效應對異常工況,一旦發生煙道堵塞、燃氣泄漏等情況,有毒氣體易積聚在室內,極易造成入住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嚴重時可能引發人員傷亡事故,此外還可能因設備部件故障引發燃氣泄漏爆炸、火災等次生安全事件。
安全隱患六
燒炭間無一氧化碳報警裝置
在武侯區簇橋街道金履一路優博廣場“火盆燒烤”店內,專家組現場核查發現,該店設有一間用于木炭制作的獨立的無窗房間,商家在該房間內通過木材燒制方式加工燒烤用木炭。盡管房間上方配備了換氣設施,但該作業空間未安裝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存在較高的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風險。
![]()
未安裝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
該店鋪用于木炭制作的獨立無窗房間屬于密閉作業空間,木材燒制過程中會持續產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此類氣體無色無味、毒性極強,且在密閉環境中易快速積聚。盡管房間配備換氣設施,但缺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這一關鍵安全防護裝置,無法實時監測氣體濃度變化,一旦換氣設施出現故障或通風效果不佳,將導致一氧化碳濃度超標,而作業人員難以察覺,極易引發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嚴重時可造成昏迷、窒息甚至死亡;同時,若中毒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暈倒,還可能引發木材堆放自燃、火災等次生安全事故,給人員生命和店鋪財產安全帶來雙重威脅。
燃氣安全無小事,一絲疏忽釀大禍。此次專家幫扶檢查與隱患曝光,既是對轄區經營性場所燃氣安全問題的“精準畫像”,更是筑牢安全防線的“集中發力”。在此提醒各類經營主體,務必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曝光隱患逐項自查自糾,按要求更換不合格設備、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健全管理制度;燃氣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巡查與隱患告知責任,做到隱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閉環不打折扣;屬地監管部門將持續跟蹤整改成效,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燃氣安全違法行為。
記者:胡曉梟
編輯:杜仲影
審核:龐華剛 段潔瓊
*來源:區應急局
“版權聲明:我們的目的旨在行業分享交流,傳遞行業正能量,講好與特種設備有關故事,引導行業與公眾守法合規。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