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母系到父權:恩格斯眼中的女性處境與解放核心
一個妻子和一個賣淫的妓女有什么區別?有位神秘人曾這樣回答:妻子和妓女的不同之處,只在于妻子不像妓女那樣按次數出租自己的身體,而是把身體一次性“出賣”,淪為依附者。張愛玲也說過,若結婚是為了維持生計,那婚姻便是長期賣淫。
今天我冒了不小的風險聊這個話題,畢竟我的粉絲85%都是男性。你或許會想,我是不是要為女性發聲、刻意制造性別對立?其實不然,今天我們核心思考兩個問題:一是人類如何從母系社會女性當家的局面,轉變為父權社會?二是女性從根本上實現獨立的先決條件,到底是什么?
說出開篇那句話的神秘人,正是大名鼎鼎的恩格斯。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關于女性社會地位的觀點,深刻影響了后世女性主義者。這本書里,恩格斯詳細闡述了人類從母系社會走向父權社會的關鍵邏輯,他認為,這一轉變的根本動力,是私有制的產生。
在原始共產制的母系氏族社會,生產力水平極低,實行群婚制,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在社會中擁有崇高地位,主導著氏族運轉。隨著生產力逐步發展,尤其是畜牧業、耕犁農業出現后,男性憑借體力優勢,逐漸成為財富的主要創造者與占有者。而核心規律的是:誰占有生產資料,誰就掌握社會權利。
男性掌權后,為確保私有財產能傳給親生子女,婚姻形態從對偶婚逐步過渡到專偶制(即一夫一妻制),但這種婚姻是以丈夫支配妻子為核心,女性被束縛在家庭勞動中,母系制度也隨之慢慢被推翻。由此可見,男性推動生產力發展、掌控生產資料后掌握權利,最終確立了父權社會。
再看第二個問題,恩格斯在書中明確指出:婦女解放的第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歸到公共事業中去;而要實現這一點,又要求消除個體家庭作為社會經濟單位的屬性。這里藏著兩個核心重點,缺一不可。
第一個重點是“女性回歸公共事業”。所謂公共事業,本質就是生產勞動,放在當下,最普遍的形式就是參與社會工作。只有投身生產勞動,女性才能實現經濟獨立,進而建立自身的社會地位,塑造以自我為核心的主體意識,擺脫對他人的依附。
第二個重點是“消除家庭作為社會的經濟單位”。比如古代男耕女織,工廠出現前,工人需將生產資料帶回家勞作,家庭本身就是生產單元;如今家庭生產功能大幅弱化,但家務勞動、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工作,雖不直接創造市場商品,卻是維持人口穩定、支撐社會經濟運轉的基礎。而家庭的這種經濟屬性,恰恰將女性禁錮在私人領域——這類私人服務無報酬、脫離社會協作,也讓女性更依賴家庭結構,難以走出私人空間。因此恩格斯建議,將家庭事務社會化,比如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普及兒童教育設施等,減輕家庭的經濟功能負擔。
說到底,恩格斯批判的核心是私有制這一社會經濟結構:正是私有制顛覆了母系社會、確立了父權社會,才催生了這種束縛女性的家庭經濟模式。所以性別壓迫的根源,并非男性個體的道德敗壞,而是歷史形成的社會經濟結構失衡。
放到當下,即便家庭仍有大量勞務需求,但多數都能通過社會服務找到替代,女性已沒有無法參與社會勞動的合理借口。不過現實中,部分女性一方面不愿主動投身社會勞動,另一方面又對自身處境不滿;而極端女權則習慣將問題個人化、道德化,把矛頭指向全體男性,將壓迫歸咎于男性群體的自私、暴力與邪惡,她們追求的并非性別平等,而是女性壓制男性的復仇式特權。
但只要看懂當下經濟制度的結構性不公就會明白: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其實都在失衡的社會規則里,既可能是被壓迫者,也可能無意間成為壓迫鏈條的一環。問題的根源在規則本身,而非極端女權所指責的“男性群體人品問題”。真正的性別平等,從來不是性別對立后的一方壓制另一方,而是打破不合理的社會經濟結構,讓男女都能在公平的環境里,實現自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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