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作家方曉莉)
其實不太想說這個事情……但是我想了下,還是說一下吧!……今日不得不提及一些事情,在于本人被侵權期間!即便予以說明……但是他人之無恥,超出我的想象。
但這里予以舉例“今日頭條”我原先一個賬號“隨緣解讀國學經典”(后改名為:作家方曉莉,因為上一個作家方曉莉被訛詐期間網暴掉了。):在這種情況下,我的“隨緣解讀國學經典”改名為新的一個賬號“作家方曉莉”也是迫不得已……在維權的今天,很多人以為本人很多作品發布在網上,而在刊物或者雜志期刊等或者報紙類作品相對投稿少……前段時間又因為其他事情,有的出版事情,也一度予以擱置。
所以又的確有人侵權我……導致我不得不進行維權……是認為本人沒有去進行作協申請或者其他情況可以證明本人被剽竊么?……還是說一朝以剽竊本人而得以在作協方面進行之虛榮行為,可以證明你是一個真正的原創者呢?……我看不見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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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備注:很多人可能想知道為什么我舉這個例子;我只是想說,自媒體時代,互聯網時代,人擁有的是一顆真心;而不是虛榮。)
關于本人這個評論……先前惡心的剽竊者誣陷本人,也喜歡舉報本人社會公義文……我就說一句……當初我不是不知道你有的情況……正因為社會公義之心,即便知道你有問題,也所謂你的語言有問題……我還是予以幫助……為什么呢?因為社會公義:但是你自己破壞掉了他人對你的最根本的一點初心方面予以幫助的社會公義方面的理由……我現在祝愿你今后不會在遇到類似問題還希望pua人的時候,你會發現,別人不愿意了!……我更希望你誤導他人期間,自稱重病誤導他人以為類似癌癥或者其他絕癥行為之類讓我誤導的感覺……這種事情一再發生……希望你不要有報應……否則我可要舉證你是如何證明你自己碰瓷我當中,我早已進行舉證。
有的人,看到他人閱讀量高了。或者是因為剽竊而有了“利益”:迫不及待認為自己竊取他人機緣或者其他利益,便顯得自己可以怎么樣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因為沒有一顆真正為人考慮的決心……即便很多事情可以剽竊到自己身上去一般……但是終究只是枉然。
關于“流量”:其實我舉我在今日頭條的“作家方曉莉”(上一個網名:“隨緣解讀國學經典”)不是為了證明什么;我很早的時候,我就知道怎么寫議論文……我從初中時期,以雜文見長,但我也擅長寫新聞類型作品。
所以本人對于時評比較了解,以及各類評論……關于投稿,我確實很少給一些雜志或者其他刊物投稿……因為每個人在每個人生階段有自己的選擇。很多人為了成名或者其他原因,肯定也有自己的選擇。對我而言……我可能更加在于如何利國和利民……已經自己的遭遇,不要在他人身上重演……同時自己的事情,期待有一天,看到一個良好的結果。
我便足矣。
所以我即便以此心寫自媒體文。不可能是為了金錢而一味如何……我也不可能那么做。包括雜志或者其他期刊等投稿……確實我這方面投稿很少,所以有的人以為可以肆意侵權。你錯了。
我投稿很少不代表我沒有正見。是因為我有更多事情需要去做;你剽竊而有所體會,不證明你有真正的才華……只能說你在剽竊一事上牟利期間。有個證明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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