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潮新聞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育兒補貼制度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和標準
(一)補貼對象
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浙江省戶籍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
(二)補貼標準
育兒補貼按年計發,執行國家標準,即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對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
二、申領程序
育兒補貼由嬰幼兒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按規定向嬰幼兒戶籍所在地申領。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請。申領人填寫有關信息,提供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材料,并對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申領人主要通過國家和省政務服務平臺、浙里辦APP等登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也可以到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線下申請。
(二)初審。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審核確認。縣(市、區)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確認,并將相關信息提供給同級財政局。
三、資金來源和補貼發放
(一)資金來源。育兒補貼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二)發放時間。原則上每季度第二個月的月底前發放一批,當季度已發放完畢后新申領的,可在下一季度發放。
(三)發放渠道。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臺發放,將育兒補貼發放至嬰幼兒社會保障卡、申領人的銀行卡或其他金融賬戶。
四、相關要求
加強政策實施動態監測,建設完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定期開展數據匯總分析,評估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情況。各地執行省里統一的育兒補貼標準,盡快做好政策銜接工作。建立育兒補貼資金定期指導機制,確保資金合規安全陽光運轉。衛生健康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按照項目預算管理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預算執行情況跟蹤。
(健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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