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購買家具的意見不合,相親認識的兩人發生爭執,男子用鐵錘猛擊女方頭部,隨后又用菜刀劃切其頸部,致其死亡。作案后,趙某某主動打電話報警。
近日,被害人家屬陳女士向紅星新聞表示,這起20年前的案子雖經多次判決,但她對法院以婚戀糾紛、自首及其親屬交納部分賠償金為由判定趙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一判決結果始終不能接受。
近期,陳女士聽聞趙某某可能即將刑滿出獄,對此深感憂慮。12月9日,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告知陳女士,趙某某即將刑滿獲釋的傳言不實。
因購買家具問題殘忍殺害未婚妻
“如果沒出意外,我的姐姐今年有43歲了。”時間已經過去20年,被害人家屬陳女士內心的傷痛仍然沒有撫平,她的姐姐在2005年12月29日,被相親認識的未婚夫趙某某殺害在家中。
據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這起悲劇源于一場關于購買結婚家具的爭吵。被害人陳某某希望去市里買好一點的家具,兇手趙某某則想在鄉里買便宜的。爭執中,趙某某先后用鐵錘猛擊陳某某頭部,致其不動后,又用菜刀劃向其頸部。作案后,趙某某打電話報警。
趙某某供述稱,他在爭吵中打了陳某某一巴掌。隨后,他在親人的勸說下向陳某某道歉,但雙方再次發生口角。陳某某向大門口走時,趙某某稱自己“氣急了”,順手拿起鐵錘向陳某某頭部擊打約十次,待其不動后,又用菜刀劃向其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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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菜刀劃切未婚妻的頸部,圖為菜刀(資料圖/圖文無關)
核心爭議點圍繞“婚戀糾紛”和“自首”
然而這起案件卻經歷了長達7年、反復12次的審判拉鋸戰。核心爭議點始終圍繞兩個情節:是否因“婚戀糾紛”引起,以及兇手“自首”是否足以從輕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全部判決發現,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三次以“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嚴重,雖有自首但依法不予從輕”為由,判處趙某某死刑。其間,也有判決認為自首可從輕,改判死緩。
2009年,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判決趙某某死刑并賠償死者家屬7萬元。對此判決,雙方均提出上訴。2010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并對趙某某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認為:鑒于趙某某因婚戀糾紛臨時起意殺人,作案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有自首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兇手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最終,案件又回到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并于2011年9月15日作出判決:趙某某因瑣事殺人,犯意堅決,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但鑒于趙某某因婚戀糾紛臨時起意殺人,作案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有自首情節,其親屬又能交納部分賠償金,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最終認定趙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限制減刑,同時判趙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0000元。此次審理中,被害人家屬曾提出61萬余元的民事索賠,但未獲支持。趙某某服判,受害人家屬提出申訴。
2012年11月30日,河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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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判決書截圖
兇手目前仍在監獄服刑
“我們從未收過一分錢賠償,”陳女士說,她不會再去申請強制執行,只希望判趙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據陳女士透露,2006年法院調解建議5萬元賠償,但她的家人因兇手家屬未到場而拒絕調解。直到2012年,她們才得知趙某某家屬在2006年向法院繳納過5萬元賠償款,但從未被告知此事。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7年的信訪答復中解釋,該款項最初由刑庭保管,因被害人家屬拒絕調解,后轉交院財務統一保管。法院同時表示,趙某某的近親屬繳納賠償費用僅為酌定情節,在對趙某某判處死緩上不起決定作用,最高院不核準是基于該案因婚戀引起,趙某某有自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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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一份信訪回復
近期,陳女士回村里聽到傳聞說趙某某要出獄了,對此她感到擔憂。12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向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當年的執行情況,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當事人自己有條件查詢,不需要委托其他人。委托他人也需要當事人的委托手續去執行部門查詢。”12月9日,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工作人員向陳女士表示,不便對受害人家屬一方透露具體信息。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只能告訴你他是死緩限制減刑,不可能就執行20年。他目前還在監獄服刑。”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張靜 記者 楊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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