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了點小雨,法院外沒什么人說話。2025年12月9日,白天輝被執行死刑,從頭到尾沒多說一句。他曾經是華融的掌舵人,手里批過的項目動輒幾十億,誰想到最后落得個“隨便”了事的結局。臨刑前半小時,妻子哽咽著問他骨灰怎么處理,他只回了句“隨便”,兒子急忙追問家族信托會不會被查,他看了眼窗外,淡淡說了句“按法律辦”。你聽出來沒有?那不是冷靜,是徹底認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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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事早有征兆。2014年開始,他就陸陸續續收錢,一直到2018年,整整五年時間,靠審批權給人開綠燈,換回11.08個億。項目批下來,資金到賬,好處就進了自己口袋。表面看是個人貪腐,但背后的問題更深——那時候華融上下都在沖業績,風險壓著不報,報表要好看,領導要看數字,底下人只能鋌而走險。權力一旦沒了監管,審批就成了提款機,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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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東窗事發,接著調查、起訴、審判,一連串動作干脆利落。2024年一審判死刑,2025年二審維持原判,年底執行,中間沒拖延一天。有人說他配合調查了,怎么還不減刑?可現在的大案,光認錯沒用,得看有沒有退贓、有沒有立功。他兩樣都沒有,法院也只能依法辦事。刑法里白紙黑字寫著,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可以判死刑。追繳贓款連本帶息,人死了也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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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別以為把錢塞進信托就安全了。中國信托法早就規定,用非法所得設信托,法院可以直接宣告無效。賴小民案就是前車之鑒,親屬名下資產照樣被查。白天輝兒子那一問,聽著像是關心家產,其實暴露了還想留條后路的心思。可惜啊,法律不吃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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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統的腐敗跟別的不一樣。地方企業出事,影響一地,可金融亂了,銀行、股市、老百姓存款全跟著晃。所以這類案子判得特別重,一點情面不講。他拿的錢比賴小民少,可破壞力一樣大,結果一樣——死刑。這信號很明顯了:以后靠權力換錢,代價只會越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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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沒聽說最高法出新規定,什么審批留痕、親屬財產申報之類的消息都還沒影,但你看判這么狠,上面已經在收緊口子了。白天輝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可至少這一次,很多人該看清了:錢堆得再高,也擋不住槍響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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