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五年河南怪事:一頓飯工夫扔出1000顆人頭,80個竟然是秀才,這操作我看傻了
崇禎五年,河南發生了一件極其離譜的事兒。
一名武將大大咧咧找縣令要軍功,縣令一臉懵,說沒見你們打仗啊,哪來的功?
結果這哥們出門轉了一圈,也就一頓飯功夫,幾千個當兵的像趕集一樣,咣當扔下1000多顆血淋淋的人頭。
縣令湊近一看,當場嚇癱在地上——這里面竟然有80多顆腦袋戴著儒巾,全是縣學里的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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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官軍”,那一刻比土匪還土匪。
這就是明朝滅亡前最讓人絕望的潛規則——“殺良冒功”。
這事兒吧,得從明朝那個奇葩的薪酬體系說起。
那時候財政崩盤,國庫里別說銀子了,耗子進去都得哭著出來。
軍餉常年拖欠,當兵的要想養家,甚至只是想混口飯吃,就剩一條路:砍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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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軍的考核極其粗暴,砍一顆“賊頭”,賞銀三兩,后來通貨膨脹,漲到了五兩。
這簡直就是把殺人變成了計件工資。
你想想,要是真去跟李自成、張獻忠那幫狠人拼命,那是九死一生,這錢有命掙沒命花。
但如果是砍老百姓的腦袋呢?
那簡直就是行走的提款機,而且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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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系統把普通人的生命量化成三五兩銀子的時候,它的倒塌,就只剩下了時間問題。
早在天啟四年,督師孫承宗就發現不對勁了。
遼東前線報上來的首級,怎么全是些老弱病殘?
一查才知道,壯年男子可能會反抗,女人頭發長容易露餡,所以兵痞子們專挑啞巴、殘疾人、孤兒下手。
殺了這種人,既不會喊救命,也沒家人來告狀,簡直是“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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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崇禎年間,這股爛風氣直接演變成了公開搶劫。
當時的戶部尚書侯恂給總督洪承疇寫信,里面有八個字,我現在讀起來后背都發涼:“賊掠如梳,兵掠如剃。”
這話太形象了。
起義軍來了,像梳子一樣把值錢的梳走;官軍來了,那是剃刀,連根拔起,寸草不生。
甚至很多時候,起義軍前腳剛走,官軍后腳沖進城,“借”老百姓的人頭來充當殲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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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義軍來了是梳頭,官軍來了是剃頭,這哪是救民,分明是絕戶。
大家可能聽過“關寧鐵騎”,那是明朝最精銳的特種部隊吧?
可在河南確山的老百姓眼里,這幫人就是閻王爺。
崇禎八年,名將祖寬帶著這支鐵騎來“救”確山。
結果義軍跑了,祖寬覺得不能白跑一趟,直接下令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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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老幼一個不留,全部變成首級報功。
確山縣內尸橫遍野,比義軍來時慘烈十倍。
更諷刺的是什么?
連自己人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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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下的兵在湖北蘄水(現在的浠水縣)為了報功,把自己老鄉全給殺了。
那時候蘄水家家戶戶關門痛哭,離熊尚書的老家不過一百公里,可沒人敢去告狀。
為什么?
因為連尚書都控制不住這群失控的野獸了。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李自成能越打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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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總以為是李自成手段高明,其實不是,是明軍在幫他“神助攻”。
當官軍把老百姓逼得沒活路,甚至把地主、讀書人都逼上絕路時,李自成喊出那句“剿兵安民”,簡直就是降維打擊。
當官軍把屠刀揮向老百姓,李自成那句“剿兵安民”,簡直就是降維打擊。
崇禎皇帝坐在紫禁城里,看著奏折上每天都在增加的“大捷”和“首級”,估計也是一臉懵圈:明明每天都在贏,為什么“賊”卻越殺越多?
因為死去的不僅僅是所謂的“賊”,而是大明朝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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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逼上梁山的人,換個頭巾就成了真的起義軍。
這個故事最讓人唏噓的結局在十幾年后。
而真正流盡最后一滴血,在夔東十三家堅持抗清到康熙年間的,恰恰是李來亨這些被視為“流寇”的農民軍后代。
康熙三年,茅麓山,李來亨舉家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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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大明最后的骨氣,竟然是一群曾經被叫作“賊”的人給留下的。
參考資料: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中華書局,1977年。
顧誠,《南明史》,中國青年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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