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認識董卿,添加這個微信號。”2024年5月,75歲的李大爺在某社交平臺瀏覽時,刷到一段配著董卿照片的短視頻,視頻末尾的這句“邀約”頓時讓他心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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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AI生成)
一直想認識偶像的李大爺當即添加了該微信號,對方隨即發來“董卿獨家視頻”及“董卿文化傳媒工作室”的營業執照照片,并順勢推出了“入會套餐”:299元成為會員,每月能抽線下見董卿的機會;支付12888元至22888元不等的費用,還可成為代理,不僅見面優先,還能“參與團隊策劃賺收益”。
在此過程中,對方親昵地喊他“哥哥”,噓寒問暖間,讓李大爺放松了警惕,先后向對方累計轉賬1.3萬余元成了“代理”。然而,當他要求對方兌現見面承諾時,對方卻要求其再付22888元升級為“高級代理”,方可優先安排。
直到這個昵稱為“卿”的微信號因涉嫌詐騙被平臺封禁,李大爺才察覺被騙,隨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警方判斷,該案系團伙作案,隨即順藤摸瓜,將張某、李某、劉某甲、王某乙逐一抓獲。公安機關偵查后發現,該團伙成員利用明星肖像視頻吸引受害者,通過固定話術誘導轉賬,涉案賬戶收款多為299元、2288元、12888元等特定數額。短短數月間,就騙取了70余萬元。此外,張某還背著家人,使用她們的身份證注冊涉案賬戶進行詐騙。
近日,山西省澤州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王某甲、劉某甲、李某、王某乙有期徒刑七年二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因劉某乙一直未到案,公安機關已對其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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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AI生成)
“這類‘冒充名人’騙局比普通詐騙更隱蔽、更具迷惑性。”《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李大偉律師告訴法治網記者,該團伙的核心運作邏輯是:先用粉絲對名人的仰慕心理作為切入點,通過親切稱呼和情感關懷降低受害者戒心,再用偽造的營業執照等“準官方包裝”增加可信度,最后以見面機會和高額回報為誘餌,逐步加碼收割。
李大偉律師指出,這類騙局對中老年人尤為“致命”,因其同時戳中了三大痛點:對名人的信任仰慕、對情感陪伴的渴望以及“再努力一下就有回報”的心理期待。
“中老年受害者在發現被騙后,切勿因‘不好意思說’或‘怕子女責怪’拖延報案。”《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垂坤律師提醒,“一旦發現被騙,應立即固定證據,包括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平臺賬號信息及對方偽造的身份材料等,并盡快報案、主動告知子女或親友尋求支持,避免因獨自處理導致證據滅失。”
“防范此類精準針對特定心理需求的詐騙,個人需筑牢‘不輕信、不轉賬、多核實’的心理防線,家庭應發揮情感支持與安全監督的作用。”周垂坤建議。
他同時提出,平臺應承擔起內容審核與風險管控的社會責任,例如對配有明星肖像且誘導添加個人賬號的視頻重點審核、限流或標注風險提示,在App開啟頁面、信息流等位置常態化推送反詐案例和防騙指南,讓此類詐騙無機可乘。
事實上,李大爺的遭遇并非個例。據了解,這類“冒充名人”的詐騙案近年來呈上升趨勢,騙子不僅仿冒董卿、靳東、劉濤等公眾人物,還會用“明星助理”“工作室人員”等身份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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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靳東”頁面 圖源/網絡)
此類“冒充名人”的詐騙套路,是否有共通的“識別信號”?對此,李大偉律師提醒,公眾可牢記“六個一律不要信”:
(1)名人私下加個人微信、單獨聊天要錢的;
(2)先交錢才能“見面”“合影”“加入內部群”的;
(3)收益回報明顯高于常識的(如“跟某某名人一起投資,穩賺不賠”);
(4)只在社交平臺、微信私聊,拒絕通過官方渠道核實的;
(5)打款對象是陌生人私人銀行卡、剛注冊的小公司、和名人毫無關系的個人的;
(6)要求“保密,不要告訴家人”“不讓子女知道”的。
你遇到過此類騙局嗎?評論區聊聊~
來源: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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