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2月11日訊(全媒體記者 虢燦 通訊員 黃進東 王菲)邊看手機邊找電梯,不慎墜入10米深的采光井,雖萬幸撿回性命,卻落下十級傷殘。傷者起訴小區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維權。
12月11日,郴州市桂陽縣人民法院通報了這起健康權糾紛案,明確劃定三方責任:傷者因自身疏忽自擔40%責任,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分別承擔40%和20%的賠償責任。
看手機分心,墜入深井致傷殘
2025年3月,劉楊(化名)受邀前往某小區六棟業主家中測量房屋尺寸。駕車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負一樓后,他下車邊看手機邊尋找電梯。因未注意電梯乘坐標識,他誤從605號車位進入與空置房屋連通的區域。
當時,某房產公司項目部正在該空置房屋內施工,連通車位與空置房的門處于打開狀態,劉楊進入后不慎掉入約10米深的采光井,導致身體多處骨折,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
劉楊事后得知,某房產公司及其項目部是該小區開發商,與某物業公司簽訂《某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公司對小區住宅、商鋪、停車位等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管理。雙方還約定:“負一層車位由物業管理,負二、負三層車庫由開發商管理。”事發樓棟已由開發商移交給物業,該棟及地下室均已驗收合格。
因賠償問題協商不成,劉楊將某房產公司及物業公司均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判決:三方均需擔責
桂陽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對事發現場進行勘查,發現事故發生時,采光井無危險警示標識、護欄及掩蓋措施;電梯入口無照明,標識不顯著。空置房內有自然光照射,采光井距605號車位后的房門約3.8米,光線條件足以讓成年人察覺危險。事故發生后,開發商才對采光井加裝圍擋和護欄。
法院審理認為,采光井附近光線明亮、距離房門有一定距離,理性成年人足以規避危險,劉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步行時專注看手機,未觀察電梯標識及路況,其自身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自身損害的發生具有過錯。
采光井位于負一樓與負二樓連接處,開發商作為負二樓車庫管理者及采光井相關區域受益者,未舉證證明交付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施工時打開空置房門卻未對采光井設置警示或防護,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過錯,應對劉楊的損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車庫及附屬設施(采光井)屬于物業公司管理范圍,其雖辯稱未移交相關車位,但無證據佐證,且未修復電梯入口照明、完善標識,也未排查采光井隱患,存在管理疏漏,對原告的損害結果存在一定過錯,也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院酌情認定劉楊自行承擔40%的責任,小區開發商承擔40%的賠償責任,物業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因物業公司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承保區域范圍為案涉小區,本案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因此物業公司的賠償款,應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范圍內支付。
據此,法院判決某房產公司賠償7萬余元,保險公司賠償3.5萬余元。
來源:華聲在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