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任城區分局正式對外發布2025年11月環境行政處罰公示信息,披露了一起典型的環境違法案件。山東山河紙業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擅自排放污染物,被依法處以69萬元罰款。
![]()
![]()
據公示內容顯示,山東山河紙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進行污染物排放活動,嚴重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據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對于排污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行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或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并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還將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責令其停業、關閉。此次,山東山河紙業有限公司因違規情節明確,被處以69萬元罰款。
山東山河紙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4日,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長溝鎮翟廟村村南200米處,主要業務范圍涵蓋紙制品的加工與銷售。此次因環境違法受到重罰,不僅對該企業自身經營帶來影響,也為同行業企業敲響了環保合規的警鐘。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