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犬的朋友們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次修訂專門給養犬劃了“紅線”
在許多城市的小區中,曾發生多起因飼養烈性犬未牽繩、未佩戴嘴套,導致路人被咬傷的事件。此前,此類事件多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權責任,侵權人往往只需承擔受害者的醫療費用等損失,違法成本較低。
依據新規定: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將先處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第五十一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養犬人&非養犬人
都該這樣做
養犬人:做好 “三件套”,遠離違法風險
出戶必備:犬繩(戶外時刻牽繩)、完成免疫接種、清潔袋(即時清理糞便),乘電梯需戴嘴套或裝入犬籠。
行為規范: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避免在禁遛區(學校、醫院等)遛犬,深夜控制犬吠避免擾民。
應急處理:若犬只意外傷人,立即送醫,配合民警調查,切勿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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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養犬人:遇到違規行為,這樣維權
現場處置: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與狗主人沖突,用手機拍攝現場照片 / 視頻留存證據。
報警時機:發現遛狗不牽繩、烈性犬散養,或被犬只追逐、咬傷、擾民,直接撥打 110,明確告知 “XX 地點 + 具體違規行為”。
索賠要點:被咬傷后及時就醫,保留病歷、繳費憑證,民警可協助調解。
出門遛犬牽犬繩,犬只糞便要清理
遵守規章、文明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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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兒互相提個醒
一審:鄭鎘鎘
二審:王慶平
三審:莊梅芳
來源:央視新聞 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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