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重慶萬象城那家餐館的事,真是越看越來氣:十個人一起吃飯,結果一個都不結賬,吃完人就散了,跑得沒影兒,想找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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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剩一個小伙兒在那兒尷尬站著,回頭還放話說反正不付錢。這種做法,說白了就是把不講信用擺在明面上。
十個人一頓吃了1262元,這1262塊的賬單,簡直照出了9張難看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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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更多細節被翻出來,組局那個人的身份也被挖到了,最后被留下來的張某,連正臉照片都被網友扒出來了。
更離譜的是,聽完老板的說法,大家才發現這事兒可能沒表面看著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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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得從12月4號下午說起。組局的那個張某銀,提前在餐館訂了位子,叫上9個朋友一起聚餐。男的女的都有,進門時還嘻嘻哈哈的,看著挺正常。他們一進店就趕緊找位子坐下,接著就開始點菜、開吃。
他們從下午4點一直吃到晚上快11點50,桌上又是劃拳又是聊天,熱熱鬧鬧的,誰能想到后面會變成這么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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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服務員拿著1262元的賬單過來,戲一下就開了:有人說家里突然有事得趕緊走,有人起身說去挪車,還有人裝作接電話就往外溜。前后也就十來分鐘,9個人像商量好的一樣,全跑得沒影兒了,就剩張某玻一個人站那兒發懵。
當餐館老板讓他結賬時,他說這頓飯不是他張羅的,是朋友張某銀喊大家來的。自己身上沒錢,想先把聯系方式留給老板,等第二天再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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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鄭先生看著一桌子亂七八糟的殘局,再看看就剩下的那個穿白衣服的張某,心里一下就“咯噔”了。
十個人吃這點錢,人均也就一百二十來塊,真不算啥大價錢,說白了也就幾包煙錢。可偏偏就這點錢,把最后留下的張先生給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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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穿著白羽絨服,盯著賬單眼睛都快瞪圓了。然后他兩手一攤,直接跟服務員說:自己也沒錢。按他的說法,這頓飯不是他張羅的,他就是被喊來湊熱鬧、順便蹭一口的“小角色”。
餐館老板肯定不可能答應啊,一桌菜都吃進肚子里了,總得有人把賬結了吧?眼看怎么說都說不攏,鄭老板只能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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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當場給組局的人打電話,對方支支吾吾就一句:我也沒錢,等我回家湊湊。最后在民警協調下,張先生簽了個付款承諾書,還把身份證押在那兒,答應第二天18點前把錢結清。
結果第二天老板聯系他,他又改口不認了。他說自己一晚上都在聯系那9個人,不是關機就是把他拉黑,擺明了是坑他,他才不想當這個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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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大家常說的那種酒肉朋友嘛。可就算真是酒肉朋友,也不至于九個人里九個都這么能賴吧?要真全是這種混吃混喝的,那就只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了——九個人一個都不靠譜,吃完就跑,把爛攤子丟給一個人扛。
最讓人無語的是:十個人里真正組局的那個關鍵人物,反倒還說自己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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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可張先生最后還是沒把這筆錢掏出來。餐館沒辦法,只能直接起訴,把他告上法庭。
律師也把話說透了:承諾書你既然簽了,那就等于你答應負責付錢,這個付款責任就得你來扛。至于另外那9個人,屬于你事后再去找他們要、再去追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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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張先生太老實了,不該隨便簽字;也有人罵那9個人太不地道,坑朋友坑得連影都不留。可說實話,這種飯局套路現實里還真不少——組局的躲得干干凈凈,來吃的裝糊涂裝無辜,最后總得有個“老實人”被推出來扛雷。
飯店這邊也挺冤的,老板只能苦笑:以后是不是得先收錢再上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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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3號,法院已經把這個案子受理了,但開庭時間還沒定下來。張先生到現在一分錢也沒付,身份證還押在餐館那兒,人也沒去拿。
說真的,這事兒看著挺讓人不是滋味:組局的直接失聯,把責任甩得干干凈凈;一起吃飯的那9個人,轉眼就溜得沒影兒;張先生可能是最倒霉的那個,但他自己簽了付款承諾書,后面又反悔,這一點也確實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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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老板也挺難,忙活一晚上,最后還得為了這一千多塊錢去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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