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千萬粉絲網紅博主張凱毅發視頻稱,丈夫在結婚時為她親手打造的4斤重黃金鳳冠,在自己辦的免費展覽上被人為破壞了。視頻中,一男孩在觀展時反復抱住展臺柜子,并上手觸碰,隨后致鳳冠與展罩一起掉在地上。
“這個黃金鳳冠對我們的意義太重要了,這種情況下被人破壞了,真的很鬧心。這個東西是丈夫親手設計打造的,不是市場上能買到、能定價的東西。希望懂的人能幫忙分析一下,這個事要怎么定損?同時也想呼吁大家,線下看展不要用手觸碰。”張凱毅在視頻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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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凱毅在視頻里表示,這頂鳳冠對自己而言有特別的意義,但目前未向孩子家人索賠,因為有保險,只想知道如何定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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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從事黃金飾品加工銷售的郝先生告訴記者,從視頻看,鳳冠被損壞得較為嚴重,不好修復,“對于黃金飾品,修復和重做的工費差不多,有時候修復的費用比重做的工費還要高。”對于定損,郝先生表示,黃金飾品的工費是按克來計算的,單從經濟價值來算,四斤黃金的飾品工費最少20萬元。如果是按市面上品牌黃金的工費來計算,定損可能會翻倍至40萬元。
同時郝先生也表示,如果真如博主所說,鳳冠是老公為她純手工打造的,紀念意義非凡,那么價值損失很難用金錢來衡量。另有黃金飾品加工工廠的工作人員表示,修復價格需要看到產品的實際損壞程度才能估算。
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觀眾不應觸碰展品,這是看展紅線。也有網友認為保護罩并不牢固,一碰就掉,形同虛設。
對此,記者采訪了上海中聯(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惜。
曾律師提到,首先,在確定損失、劃分責任主體的情況下,如果展品已經投保,可先向保險公司理賠,再配合保險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而根據民法典1184 條的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簡單而言,本案中鳳冠主人張凱毅夫婦的損失可能包括物質損失(按修復費用/貶值金額或全損價值計算)和精神損害賠償(具有特別的意義)。在主張賠償時,可能需要收集黃金購買憑證、純度檢測證明、手工打造費用記錄、損壞前原狀、第三方機構(如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修復費用或重置價值評估報告及鳳冠具有特殊意義的相關證明。
另外,按照《民法典》1198 條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及具體適用的情況,若本案展品保護罩未穩固固定、無明顯警示標志(如“請勿觸碰”)、無工作人員巡查/及時制止危險行為,則可能認為策展主體存在一定過錯;相反,若現場情況證據足以證明保護罩穩固、有警示及人員管控,僅因未成年人故意破壞、監護人未及時制止導致損壞,則策展主體無過錯。
曾律師指出,根據視頻反映的情況來看,監護人可能承擔主要責任,策展主體根據證據進一步證明的情況,可能承擔次要責任。
綜合自中國新聞網、極目新聞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沈佳靈 龔蓮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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