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白巖松在央視《新聞周刊》節目中評價張水華事件,提出不妨讓她去醫院的工會帶動醫護跑步,發揮更大的健康推動作用。這一點評,讓“最快女護士”再一次成為輿論討論的焦點。
白巖松說得到底對不對?這恐怕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得到驗證。但他提出的建議,確實可以讓我們得到啟發:如果“換個角度去看看問題”,那么愛好與工作,一定是對立關系嗎?
不久前,張水華被醫院處分的相關文件曝光后,包括筆者在內,很多人都覺得,事情發展到這樣的地步,張水華或許真的到了不得不在跑馬拉松和做護士之間做出抉擇的時候。但或許我們也應該再追問一句,事情怎么就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
一個最根本的原因是,張水華頻繁參加馬拉松賽事,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本職工作。也就是處分中提到的,她“以虛假理由獲取調休”,已影響科室正常排班。那么反過來說,張水華必須解決的問題并不是還要不要跑馬拉松,而是如何不影響科室正常排班,不影響其他同事的正常工作節奏。
其實,誰沒有一點在工作之外的興趣愛好呢?有人愛攝影,有人愛釣魚,有人愛跳舞,有人愛跑步,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只要沒有影響到本職工作,根本就沒有任何問題。就拿跑步來說,它早已成為最受歡迎的戶外健身項目之一,任何一個單位、一家公司里,都不會缺少“跑友”。在我們的身邊,想找出幾個一年到頭忙著在全國各地參加跑步賽事的同事、朋友,應該也不是什么難事。
正常情況下,沒有人會要求他們在愛好和工作之間“二選一”,正相反,我們更有可能在朋友圈里為身邊的“跑友”點個贊,為他們的運動精神豎起大拇指。為什么呢?道理很簡單,只要能合理地分配好時間,能合理地做好安排,只要沒影響到他人,愛好和工作從來就是可以兼容的。
因此,只要張水華以后能正確處理好愛好與工作的關系,她想要繼續跑多久,跑多遠,都不是一個問題。進而言之,網友們既不認識也不了解張水華,對她的一些批評和指責,未必是對她個人有什么意見,而是出于一種情感上的共鳴——因為同事有愛好,就讓自己正常的生活、工作節奏被打亂,誰都會不開心、不樂意。或許,圍繞“最快女護士”的討論,是時候從個案里跳脫出來,上升到更高、更普遍化的層面了。
現代社會的底色是多元的,定義現代人的,早已不是單純的“工作倫理”。實現更加自由的發展,當然不只是張水華一個人的權利,每個人都可以從中獲益。事實上,此前院方在處分張水華之后,也明確重申,“在遵紀守法、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發展個人興趣愛好”。
根據媒體報道,12月14日,張水華正常在醫院上班,未參加“家門口的”福州馬拉松。她所在醫院的護士長表示,沒有對張水華特殊照顧,也不會因此針對她,“我們現在對她也是正常排班”。
從今年8月接受采訪時情緒失控到現在,經歷了不平靜的幾個月,也許這位“最快女護士”也到了應該回歸正常的時候。所謂正常,就是該工作時好好工作,該跑步時好好跑步,擁有發展自我興趣愛好的權利,但沒有侵犯他人、同事利益的“特權”,哪怕得到了再多冠軍和榮譽。這個原則,其實適用于每一位職場人。
澎湃首席評論員 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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