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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上能搜到,到了現場卻吃不到!近日,有網友反映廣西桂林街頭出現一家“大美樂披薩”門店,其標識與知名品牌“達美樂”高度相似,疑似“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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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發布的圖片顯示,該“大美樂披薩”門店招牌設計與達美樂商標極為接近,僅在原logo上多了一個點。記者查詢發現,該門店已被多個地圖軟件收錄,位于桂林市秀峰區琴潭道某樓盤旁。
隨后,媒體記者聯系該樓盤銷售中心核實情況,工作人員表示:“那是假的,是我們公司策劃的門頭,如果有問題,我叫公司把它撤掉。”
一句假門頭,引發了公眾對 “招商山寨招牌是否違法” 的激烈討論。
隨后,記者向達美樂披薩官方核實,客服明確表示:“桂林市現在沒有開業的門店。”并表示已記錄相關情況并上報。
搜索發現,類似情況在全國多地皆有出現。據齊魯晚報報道,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一條街道邊,有一排“山寨廣告位”。廣告位上分別寫著“滬下阿姨”“佰茶道”“冰雪蜜城”“塔樂汀”等多個具有高識別度但非正規品牌的廣告牌,但是廣告牌下方門店仍是毛坯,沒有任何裝修和工作人員。對此,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維權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由于這些門店沒有工作人員以及具體的經營行為,暫時不能定義為侵權行為。
從桂林的“大美樂”到廣州的“滬下阿姨”“冰雪蜜城”,乃至在全國多地出現的山寨廣告位,本質上是利用知名品牌的流量進行虛假招商。樓盤方“有問題就撤掉”的輕描淡寫,暴露了其對知識產權的漠視和對商業規則的踐踏。
從商標網查詢,達美樂的中文及圖形標識早在1988年就已開始申請注冊,目前仍然有效,在相應注冊類別受到《商標法》嚴格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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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大美樂披薩”招牌,無論是文字還是圖案部分,僅對達美樂logo做了微小修改,英文部分甚至完全照搬,屬于“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極易導致公眾混淆,存在很高的商標侵權風險。
另外,樓盤懸掛山寨招牌的核心目的是招商,但這種行為本質是“用虛假品牌背書抬高商業價值”。意向商戶或消費者可能誤以為樓盤已引入達美樂這類知名品牌,進而對入駐前景、消費潛力產生誤判,甚至做出締約決定。這一行為可能已涉及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
此前上海“山寨樂高班”案中,侵權方僅因門店招牌、官網宣傳使用近似標識,就被法院判決賠償3500萬元,創下上海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紀錄,可見此類行為的法律代價之高。
在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嚴格的今天,“蹭名牌”“虛假背書”的粗放式招商早已行不通。對于企業而言,合法經營才是長久之道!切勿因為不當行為,陷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陷阱!
來源 | 高沃綜合大象新聞、經視直播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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