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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的大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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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國家發改委印發了最新版《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行業范圍清單(2025年版)》,且《清單》明確提出,將四星級及以上酒店項目納入消費基礎設施行業的底層資產,讓酒店業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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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酒店投資中“投融建管退”的最后一環--退,終于補齊了。
在此之前,投資人想要退出酒店,要么直接出售、要么抵押給銀行。后者得看銀行臉色,前者在如今文旅消費低迷的大環境下,可能只有寄希望于像煤老板一樣的買家接盤,但成交也極少。
根據亞洲旅宿大數據研究院不完全統計,2025年上半年起拍價或者掛牌價超過億元的酒店達到80家,成交6家。
現在酒店可以發行REITs,情況就不一樣了。投資人通過把原本流動性較低的酒店資產,切割成若干份小份額基金放在證券市場自由交易,獲得現金流資產。
這就相當于酒店業有了自己的眾籌IPO融資通道。如果投資者看好酒店的運營和收益,可以直接購買份額。當購入金額達到或超過酒店投入成本時,投資人就實現了證券化退出。
那么,這是不是比直接出售更好?最近有一個例子可以參考。
2025年11月,中國金茂通過類REITs的形式,擬在北京股權交易所掛牌22.65億元出售金茂(三亞)旅業有限公司100%股權,三亞麗思卡爾頓酒店為主要持有資產,且公告明確此次出售是基于資產證券化的目的。
剛好2024年12月,中國金茂還掛牌18.49億元直接出售了三亞希爾頓酒店。據悉,背后買家正是山西煤老板。
前者于2008年開業,擁有446間豪華客房、套房和帶獨立泳池的私家別墅;后者于2006年開業,擁有492間客房、套房及別墅。兩家酒店地理位置緊鄰,是同一個業主,又同為五星級酒店,若按照單房出售價格對比:
三亞麗思卡爾頓酒店每間房賣507.84萬,三亞希爾頓酒店每間房賣375.81萬。顯然通過類REITs的方式,回報更高。
但酒店發行REITs,真就比賣給煤老板們溢價更高嗎?
開元旅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金總認為不能簡單這么計算,這不僅要考慮到酒店的資產收益率,還跟估值方法有關。
“目前我們做公募REITs還是以收益法評估為主,把酒店未來的現金流折算到土地使用年限中去,輔以其他方法(如市場法、成本法)交叉驗證。例如商業地產的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如果你的酒店已經開業20年,就只能折現剩下20年的現金流。”
“另外,也常用資本化率法估值,剩余使用年限越短,估值也越低。兩者估值下來不見得會比直接出售賣得高。反過來,直接出售的話,買家會有一個預期,如果將來年限到了,最多補一個地價延長年限。”
02
為了比較清晰,我們不妨簡單推算一下。
假設某酒店REITs項目,未來20年每年的經營活動現金流為5000萬元,若無重大非運營收入或支出,酒店的EBITDA ≈ 凈營運收入,也設為5000萬元(實際更高點),再設自由現金流也為5000萬(實際更低點)。
從金總那里得知,收益法估值下,可取折現率為6%--這也符合2024年公募REITs披露的評估報告中,折現率取值6%-9%的范圍。再通過商業談判可約定,6%折現率對應的企業價值倍數可取16。
2024年年度REITs行業評估分布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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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首都經貿資產評估研究院)
則通過收益法、EV/EBITDA估值法計算得到的酒店資產價值分別約為5.73億元、8億元。顯然,正如金總所說,在酒店土地使用年限較短的情況下,采用EV/EBITDA估值,即直接出售的效果更好。
金總還說,去年和今年他們集團都處置了一家酒店,因為能產生5%-6%的收益率,符合買家的回報預期,所以也就促成了。
“正常來看,發行REITs對剛開業四五年的新酒店比較友好,但還得看未來預期。如果預期未來整個酒店業向上走,酒店的資產價值自然跟著向上,那發行REITs,等于把一個不流動的資產變成一個相對流動的資產,同時還保留對它的控制權,以及享有未來的增值。反之,如果選擇直接出售就永久性失去了這些權益。”
不過,目前中國酒店業已經過了那個輝煌向上的年代,再開新酒店成本也高。所以現在發行REITs,更多的是給老酒店業主一個資產變現的渠道。
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簡單的結論,第一批發行REITs的酒店,應該是那些經營活動現金流健康、資產收益率還不錯的存量高星酒店,但還要解決土地使用年限的問題。
“坦白講,酒店可以證券化的政策出臺后,業內都有一種很欣喜若狂的感覺。但我覺得還是要現實一點,畢竟在商業社會中大家都是講究回報的。如果自身資產不夠硬,巧婦也難為無米之炊。”金總認為應該冷靜地看待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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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幣的另一面,即便將來這些高星酒店真的發行REITs, 普通投資者真的會買賬嗎?
金總的答案是會的。“因為他們主要看重的是一個相對穩定的一個收益率,對于底層地產到底是酒店還是其他,并不會像專業投資人那樣去分析利弊。”
同樣的問題,我順便也問了買過REITs的資深投資人光芒君(小紅書博主),沒想到在小紅書上引來了很多朋友關注。幾番交流后,光芒君忽然覺得,中國人靠REITs賺錢的時代已經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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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REITs本身是房地產的變種,能不能投要看怎么比。如果與優質的公司股票比,買REITs的賺錢效率肯定是要差一些。但與普通公司的股票、債券、以及黃金、石油等大宗商品相比,我覺得REITs還是不錯的,相當于眾籌當房東,或者說房東代幣化。如果底層的物業不錯,租金收入還是有保障的。”
“其次,如何篩選哪只REITs能賺錢?是要下功夫的。從我的經驗來看,有息負債越少越好、經營效率越高越好、持有的物業質量越高越好、分紅確定性越高越好、管理人的人品越可信越好、估值越合適越好......如果能從上百只REITs中選到一兩只特別好的,長期持有,收益也會相當可觀。”
事實上,美國、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等十幾個國家早已發行REITs多年,美國更是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REITs市場,底層資產類型豐富,且對投資者友好,要求REITs必須要把90%以上的租金收益分紅給投資者。
而國內REITs才起步四年,現在雖然把高星酒店納入進來,但實際也沒完全放開--四星級及以上酒店項目被歸類在消費基礎設施下,美國的酒店則是單獨一個類目。
對此,光芒君的想法是,我們這么做其實也是被化債的形勢逼的:
“舉個例子,某開發商欠著債權人100億,每天被催債,手上根本沒那么多錢,現在他可以把酒店項目打包成一只REITs,面向公開市場售賣。”
“開發商的好處是馬上有100億還債主,債主的好處是債收回來了,投資者的好處是買了這只REITs,接下來每個季度/月都可以收到穩定的分紅。”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是一個三贏的架構。國家推行REITs擴圍化解房地產風險的這個大方向,是無比正確的,而且新清單也限制了資金回流房地產:
對于租賃住房、消費基礎設施、商業辦公設施、養老設施、城市更新設施等領域項目,發起人(原始權益人)應為開展相關業務的獨立法人主體,不得從事商品住宅開發業務。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新清單還把基礎設施REITs發行范圍從原來的12大行業拓展至15大行業。這就是說,中國的REITs事業明顯提速了。
也許未來,我們也能像其他國家一樣,可以選擇REITs作為退休生活的保障。至于有多少優質的酒店被打包進去,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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