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十點鐘,西九龍法院的審判庭內外,布滿了全面戒備的警察。歷經156天馬的拉松式審理,黎智英涉嫌勾結外部勢力搞亂香港一案,終于是塵埃落定。根據法官的判決,他的三項控罪全數成立。這件案子因此成為香港國安法落地以來,首次對“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作出正式司法定性的標志性判例。
![]()
本案被告共有四個主體:主犯黎智英,以及三家與他旗下的《蘋果日報》有直接關聯的公司,涉及媒體運營、實物印刷以及網絡媒體。法庭認定,它們并不是所謂的“被動工具”,而是主動參與了煽動性內容的系統性輸出,并配合黎智英尋求外部干預。證據鏈顯示,黎智英團隊長期以新聞之名行煽動之實,把輿論平臺變成政治武器,嚴重侵蝕了“一國兩制”的法治根基,實屬罪大惡極。
清晨八點不到,法院外已有人排隊等候入場。為應對這場高關注度庭審,司法機構罕見地開放了超過六百個席位。九時許,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帶著小兒子黎順恩現身,同行者包括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已解散的“社民連”成員曾建成,以及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盡管他們所屬的政治組織,大多只剩下了名號,但他們這次的集體露面,仍透出了一種信息:這幫人仍然不甘于被時代所淘汰,還想要興風作浪。
![]()
也是因為有這幫人的存在,警方才會在周邊布下重兵的。除了荷槍實彈的反恐特勤隊之外,這次還出動了裝甲車和警犬。在市政方面,交通也被全面管制,連圍觀群眾都被要求保持距離。法庭內部更是紀律森嚴,相關人員早就宣布,一定要保持場內肅靜。一旦誰違反了該規定,那以后都別想進法庭旁聽了。
九點五十七分,黎智英和懲教人員共同走進法庭。此時的他穿卡其色西裝、深色長褲,內搭綠毛衣與白襯衫,黑框眼鏡后眼神平靜,偶爾朝家屬席輕輕揮手,看不出情緒波動。此前有外媒大肆報道他“健康狀態惡化”,但從現場來看,這種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十點整,法官杜麗冰宣讀了裁決書。由于判詞太長,達到了855頁,所以現場只能從第849段開始,進行節選性宣讀。判決表示,黎智英長期對中國抱有敵意,所謂“支援香港人”的說辭,不過是其包美化治圖謀的包裝紙。而且被捕后,他還多次胡言亂語混淆視聽。但盡管如此,仍有大量證據顯示,他曾經多次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此人的底色,也因此而顯露無遺。
最終判決如下: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智英與三家公司全部罪成;第二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們同樣無法否認;而第三項控罪,則是僅有黎智英個人被定罪。聽到結果時,他未起身,也未言語,只與律師做了幾個簡短手勢。據悉,案件將于下個月進入為期四天的“求情”階段,隨后便會確定刑期。
![]()
香港雖然是國際自由港,但是卻不是法外之地。當國家安全受到挑戰,司法機關必然會使用程序、證據和邏輯筑起防線。那些指望借外部勢力攪局的人,終將發現,他們的劇本早已被現實撕碎。當黎智英和他的“媒體帝國”,自以為站上了輿論浪潮之巔時,法律的浪潮隨時會讓他傾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