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容取材于網絡
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
俗話說,這世上最尷尬的不是“曲終人散”,而是曲散了,人跑了,賬單卻還在你手里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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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2月的重慶,一出荒誕離奇的“飯局糾紛”上演了,它狠狠地撕開了所謂“酒肉朋友”的遮羞布,也給無數熱衷組局的人上了一課。
10個人聚餐,卻付不起1262元的賬單,最后九人逃單,結局讓人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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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最后那個“大冤種”?
這就發生在重慶九龍坡區,一家名為“倆室一廳云南廚房”的館子里,12月4日那天晚上,熱氣騰騰的餐桌旁一度那是相當熱鬧,足足湊了10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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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推杯換盞,談笑風生,男男女女圍坐一桌,看這架勢,任誰都以為是一群知交好友的盡興歡聚。
時間從傍晚悄悄溜到了深夜12點,酒足飯飽之后,桌上的人就像約好了一樣,陸陸續續找借口離開了,去衛生間、接電話、或是“有事先走”,理由五花八門,唯獨沒人提買單這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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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服務員拿著小票走到桌前,這一看,全場只剩下一個還在狀況外的張先生,這場面,空氣怕是都要凝固了。
服務員心里明鏡似的,你最后還在坐著,這錢不找你要找誰要,可在張先生看來,這簡直就是“天降一口大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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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理由聽起來特別委屈卻也顯得頗為“無辜”:他是被朋友叫來湊局的,按規矩,誰組局誰請客,自己既不是發起人,兜里也沒揣那么多錢,憑什么讓一個“湊數的”來當這個接盤俠?
這一千兩百多塊錢的單,在他眼里,那是別人的責任,但現實往往比理直氣壯的辯解要冷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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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偌大的餐館里,只剩下一個還沒反應過來的食客,對著一張并不屬于他的賬單發懵。
這哪里是飯局,分明就是一場“殺豬盤”,而遺憾的是,和他同桌的那9個人,包括那個早已溜之大吉的“組局者”,顯然都沒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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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朋友太坑人
如果你以為事情只是“忘了買單”那么簡單,那后續的發展簡直是在挑戰人們的智商底線。
既然張先生不愿意付,那就找正主唄,面對深夜還僵持不下的局面,餐館老板陳先生實在沒招了,只能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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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了現場,一番操作終于撥通了那位神秘組局者的電話,按常理,這時候只要對方說一句“不好意思忘了,馬上轉賬”,事情也就結了。
可電話那頭傳來的聲音卻讓人大跌眼鏡,那位組局的大哥居然跟民警哭窮,說自己沒錢,需要時間“籌錢”,很難想象在現在這個年代,吃頓飯竟然還需要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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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理由聽著就像是網絡段子一樣魔幻,緊接著更絕的操作來了,組局者的電話直接關機,整個人徹底玩起了“消失”。
這時候的張先生,處境可以說是尷尬到了極點,組局的“朋友”不管他,餐館老板盯著他,民警就在旁邊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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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為了脫身,張先生只能硬著頭皮簽下一份沉甸甸的《承諾書》,在這份白紙黑字上,他押上了自己的身份證,寫明個人信息,并信誓旦旦地保證:如果不給錢,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他約定,就在第二天,也就是12月5日的下午6點前,一定把錢給轉過來,這看似是一個緩沖的解決方案,實則是給雙方的誠信都埋了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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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張先生心里大概還在想,只要等到那個朋友把錢轉給自己,或者自己出去“討伐”那個不靠譜的組局者,這事就算過去了。
但他低估了對方“爛泥扶不上墻”的程度,也高估了自己的維權成本,等到約定的時間一過,錢依舊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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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者更是連個影都沒有,張先生也不干了,態度那是相當堅決,組局的人沒轉錢給我,我就不付給餐館。
他的邏輯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閉環,反正我不掏冤枉錢,我就把這皮球接著往下踢,這一踢,差一點把自己踢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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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么“無辜”的吃霸王餐者
這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很多人替張先生喊冤,但在法律的透視鏡下,情感上的“冤枉”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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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我們就得說道說道這個“多數人之債”的概念了,北京市蘭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徐紅梅律師對此做了一個非常精準的剖析。
在法律關系中,那圍坐在桌邊的10個人,共同消費了這一頓飯,他們和餐館之間就形成了一個緊密的餐飲服務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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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連帶責任的問題,簡單來說,只要坐在那吃了,對于餐館這個債權人而言,那一桌人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
也就是說,不管你們那幫朋友私底下約定誰請客、誰買單,那是你們內部的事,跟開門做生意的餐館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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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只要能找到人付錢就行,至于那個倒霉的“付款人”能不能把錢從朋友那要回來,那是他自己的本事和權利。
所以,餐館老板死磕剩下的最后一人,不僅僅是因為“抓到了一個”,而是合理合法的維權手段,更何況,張先生那一紙承諾書可不是廢紙一張,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真實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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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簽了字、畫了押,這就是鐵板釘釘的債務確認,想用“我也被坑了”當借口來對抗餐館的收費權?
這招在法律面前根本行不通,如果張先生硬是不給,餐館老板把他告上法庭,那是告一個準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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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是一個多米諾骨牌,張先生雖然看似無辜被動,但他若是違約,那就是在替那幫失信的朋友背上了違法的高帽。
結局令人舒適
事情鬧到最后,終究還是兜不住了,一方面是媒體記者頻頻介入的壓力,另一方面是餐館老板準備動真格起訴的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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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想必也是權衡再三,這一千多塊錢雖說肉疼,但如果真的因為這一頓飯背上官司,成了老賴,甚至被掛在恥辱柱上,那損失的可就不僅是錢包了。
到了12月14日,這件事終于傳來了結局,據餐館負責人證實,張先生在13日晚上,還是乖乖把那1262元給全額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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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籌錢籌失聯”的組局者,至今還沒在公開報道里露臉,但這筆賬,怕是要爛在他們那破碎的朋友圈里了。
從12月4日的把酒言歡,到12月13日的無奈結賬,這中間的十天,恐怕是張先生過得最糟心的日子,10個人的聚餐,變成了1個人的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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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荒誕劇,算賬的是數學,買單的是人性,按照公平分攤原則,那1262元的餐費,如果這幫人還有點良心,每個人也就是126.2元的事。
區區一百多塊錢,就能讓人玩消失、裝關機,就能讓一個人把朋友拋在深夜的餐館里當“抵押品”,這朋友做得是得有多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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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次教訓,不管是張先生還是看客,心里那桿秤也該亮亮了,以后上了酒桌,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的交情,最后誰也不敢保證自己會不會是那個看著滿桌殘羹冷炙、手里捏著天價賬單的“大冤種”。
結語
至于那9個提前開溜的,別看這回省了頓飯錢,但在信用的征信榜上,他們早就把自己的人品透支得一干二凈。
這場飯局,菜是熱的,但有些人的心,是真的涼透了。
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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