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在重慶的一場“朋友”酒店聚餐,成為網上的一則被人樂噴了的笑料。12月4日,10名重慶人在重慶市九龍坡區“兩室一廳云南廚房萬象城店”聚餐,總共消費了1262元。聚餐結束后,9人陸續離開,只剩張先生一人了,服務員便讓他買單。本來很正常:一起聚餐的人都走了,剩下一人指定是買單人。沒想到反常現象出現了——張先生聲稱他不是飯局組織人,而且身上沒錢買單。
吃“霸王餐”……餐館老板只好報警。民警聯系了飯局的組織者,組織者稱他沒錢,需要籌錢后才能買單,隨后就電話關機,聯系不上了。張先生不打算買單卻落在最后,他是與那開溜的9人共謀,還是被那9人算計?不得而知。現實的情況是,餐館報警了,張先生想開溜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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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民警調解,張先生寫下承諾書,承諾用餐的次日下午6點前付清餐費,結果他失信了,餐館準備起訴。經過民警再次調解,12月13日晚,張先生才將全部餐費付清。事情雖然了結了,但臭名已經遠揚了。這年頭還有吃“霸王餐”的,估計也只有重慶發生,因為重慶人口多,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就像重慶的一些自媒體,在全國多地采寫尚未開庭的刑事案件,為犯罪嫌疑人洗白,卻能在重慶得到庇護一樣。
重慶這件10人就餐9人開溜的新聞,沒有介紹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也沒提及是什么樣的10個人,不由得讓人心生好奇之想:到底是一群什么樣的人能干出這么不靠譜的事情呢?無業游民,閑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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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從重慶傳出的這頓10人“霸王餐”,算是把重慶人的臉給丟盡了!不過,發生在重慶市的這起10人聚餐9人開溜的事兒,可以給某些吃“霸王餐”的人幾點警示:首先,一次正常的聚餐,從組局開始就應明確,這頓飯是某人請客還是大伙均攤;如果組織飯局的人沒有說明誰請客,出席飯局的人有必要問一聲,然后決定是否參加。其次,如果約好了大家均攤,屬于“AA”制,那么凡參加者即意味著同意了履行付費義務,不能等到付費時就開溜。第三,如果組織飯局者本來沒打算請客,卻被某些人用“話術”裹挾,被迫成了“冤大頭”,說明對方也沒拿你當朋友;“我本將心對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你也就無需礙于面子自認倒霉,要果斷地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重慶的這位張先生,他在履行了向餐館付費義務之后,如果心有不甘,不想吃這個“啞巴虧”,還可以繼續找那個組織飯局的人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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