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民反映的“警車上下來3人,未穿警服,還牽著寵物狗”一事,12月16日凌晨,河北省承德市圍場警方發布情況通報:12月11日,我局河西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時某因公駕駛制式警車前往承德市區,時某的母親和妻子搭車同行。時某與妻子、母親下車購物時,被網友拍攝視頻發至互聯網。時某的行為違反了公務用車和警車管理相關規定,我局已依紀依規對時某給予解除勞動關系,并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那么,如何應對這種"公私難分"的情況?在公權力的規范行使方面,公權力的主體部門該如何加強自我約束和監管,做到違法必究、不護短?
對此,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表示,“公車私用”的確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其實主要的原因還是一些公職人員存在明顯的僥幸心理,同時相關的監管也不到位。
從這個事件來看,當地的公安部門只是在網絡輿情出現以后才被動回應。
為什么會發生公車私用的情況?是偶然發生的還是長期存在的?是個別現象還是比較普遍?那這樣一些問題不能去回避。當地部門在面臨網絡輿情的時候很明顯進行了一種果斷的切割,將輔警人員進行了辭退。不被重視和關注就不會處理,一旦重視和關注就過度處理,其實也是不可持續的。因為我們更期待的是政府部門能夠按照既定的制度規則去運行在發現問題的時候,能夠及時披露、透明和澄清,讓社會公眾能夠打消顧慮。
編輯: 翟靜 陳昱卉
責編: 周緹 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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