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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司法部發布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在一起執法人員違反執法行為規范案中,湖南某縣市場監管局16名行政執法人員因向商戶“吃拿卡要”被撤職或調離執法崗位,并責令退還紅包禮金。
一個局就有16名執法者被處理,既折射出不規范執法問題的嚴重程度,也反映了當地對“吃拿卡要”零容忍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司法部也曾發布8個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間,一些不具備執法資格、嚴重違規人員被清除出執法隊伍,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
依法執法,是行政執法者應有的責任和擔當。唯有堅持規范執法,保持執法精準度,才能發揮行政執法的應有作用,才能取信于民。
然而,個別地方的行政執法者淡忘執法信條,在執法過程中忘乎所以,沾染塵埃,甚至違法亂紀,走向了執法宗旨的反面。例如,有的行政執法人員亂罰款、亂查封,有的則違反執法行為規范,存在裁量不當等問題。而在前述案例中,2024年該局相關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索要、收受商戶紅包禮金,涉及餐飲業、服務業、房地產業等多個領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在個別執法人員眼里,吃執法對象一頓飯、拿執法對象一個紅包,是“人情往來”,沒啥大不了的。然而,他們無法自圓其說的是:假如手上沒有執法權,還會有所謂的“人情往來”嗎?商戶還會心甘情愿地送禮嗎?說白了,“吃拿卡要”的本質是將公權力異化為“私權力”以獲得種種好處,因而可以視為腐敗的變種。
“吃拿卡要”扭曲了執法行為,踐踏了公共利益,侵蝕了群眾的獲得感,素來為法紀所不容。正如司法部指出,行政執法人員“吃拿卡要”行為損害企業群眾利益,敗壞黨和政府形象,破壞地方營商環境,必須從嚴查處并加以規范。
在嚴厲懲治的同時,必須常態化強化監督監管,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執法行為更公平、更透明。對此,一方面,要進一步梳理和公開權力清單,明確執法邊界和標準,消除某些模糊地帶。其中,針對一些高風險領域,要細化監管手段,強化監管效果;另一方面,要通過嚴格落實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辦事和執法流程,阻絕人為干預的機會和彈性執法的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地方在專項行動中強化個案糾偏和機制建設,重點解決行政執法標準不一致等問題,為“將權力關進籠子里”打下堅實基礎,值得借鑒和推廣。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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