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備受關注的“女童被繼母關廁所17天虐死案”有了最新消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孩子生母白女士處獲悉,針對被害女孩琪琪生父劉江的再審,將于12月23日上午9點在莆田中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白女士表示:“我的期待從未改變過,從始至終就是希望孩子的生父也能夠得到重判。”
據本報此前報道,11月11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二審維持一審對被害女孩繼母許金花死刑和生父劉江五年六個月的判決。值得注意的是,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對劉江量刑畸輕,將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判決結果出來后,孩子生母白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她已委托律師前往高院提交申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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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判定罪準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行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應依法從嚴懲處。許金花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原判對其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適當,予以維持;劉江系被害人劉某琪的法定監護人,未履行法定監護職責,采取毆打等手段參與加害劉某琪,縱容、放任繼母許金花實施虐待、傷害劉某琪的行為,主觀惡性深,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上訴不加刑原則,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劉江量刑不當問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視頻 徐韶達 周嘉楠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校對 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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