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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被這些營銷套路“坑”過?
之前有款車,宣傳自己“低溫續航達成率第一”,結果仔細一看,廣告底下有一行小字,寫著:這里的“低溫”是指5度到15度。有車企說“三電終身質保”,小字卻注明:只限首任車主,而且得是非運營車輛。還有款手機曾自稱“逆光之王”,結果海報角落藏著幾乎看不清的小字,寫著“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這不是玩文字游戲嗎?
更讓人無語的是,很多廣告里引用的數據,看著像是來自第三方的市場報告,其實可能是咨詢公司替品牌“量身定制”的,甚至干脆出自企業自己的實驗室。這數據到底可不可信,大概只有企業自己心里清楚。
這種套路,現在有個特別形象的說法,叫“蘿卜坑式印證”。企業號稱自己“行業第一”“遙遙領先”,其實前面設了一堆特別細分、特別苛刻的條件,簡直像是專屬定制的。而且這些條件和注解,往往用極小的小字,藏在海報邊邊角角,不拿放大鏡根本看不見。
網友說得更直接:只要定語足夠長,每個廠商都能當第一。
為遏制這些亂象,最近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一份《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正在征求意見,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為行業“反內卷”。
原標題:《上觀時評|只要定語足夠長,每個廠商都能當第一?》
欄目主編:簡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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