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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高一女生嘉嘉在跑操后猝然離世。她剛踏入高中校園三個月,體檢正常,卻被“心室顫動、心源性猝死、暴發性心肌炎”這樣冰冷的醫學診斷奪去了生命。更令人揪心的是,事發前一天,家長已因孩子“頭暈不適”向班主任請過假。
校方的回應很明確:“制度就是這樣的”。這里的“制度”,指的是所有學生都要參與的跑操。而學校后續補充的解釋是:學生身體不適時可申請“見習”——在旁觀看而不跑。
可是,一個前一天剛因頭暈請過假的女孩,為何在第二天仍參與了跑操?是因為她未提出“見習”申請,還是她的申請未被重視?抑或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提出這樣的申請?
每一起悲劇背后,往往不是單一原因的簡單疊加,而是一系列細微環節的集體失守。
當學校制定“跑操制度”時,初衷無疑是好的——促進青少年體育鍛煉,增強體質。但當這一制度面對個體差異、特殊狀況時,是否存在足夠的彈性空間?
監控顯示,嘉嘉倒地后老師察覺異常,校醫實施了胸外按壓。但家長接到電話時,聽到的是“孩子沒有脈搏了,已經打了120,但是那會救護車還沒到”。
這引發更多疑問:學校是否有完備的突發醫療事件應急預案?校醫的急救培訓是否足夠專業和及時?在等待救護車的過程中,除了胸外按壓,是否還有AED(自動體外除顫器)等設備可用?
悲劇已經發生,無法挽回。但我們可以從這起事件中反思:
第一,學校體育活動的強制性是否應該更加人性化?當學生明確表示不適或家長已代為請假時,是否應有更靈活的處理方式?
第二,學校醫務室的專業性和應急能力是否需要提升?是否應該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第三,學校與家長的溝通機制是否暢通?當孩子出現健康問題時,信息是否能及時、準確傳遞?
第四,我們是否足夠重視青少年心臟健康篩查?尤其是對潛在的心血管問題,是否有更早發現的可能性?
生命無價,制度應有溫度。這或許是這起悲劇給我們最沉重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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