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河南省發布方城縣英才學校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系起火宿舍內一名小學生使用打火機時,引燃宿舍衣服、床鋪等物品并迅速蔓延造成的重大火災,造成13人遇難、4人受傷。
調查顯示,火災由起火宿舍內一名小學生使用打火機引燃衣物和床鋪,迅速蔓延引發。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履職不力、監督管理不到位的25名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和處分。
調查報告披露,起火房間為三層 305 房間,建筑面積 83.2 平方米,分住宿、陽臺和衛生間三個區域(衛生間未使用)。房間內擺放 19 張雙層床和 2 張單人床。上下雙層床鋪呈大通鋪緊密擺放。事發當晚,該房間住有 33 名三年級男學生和1 名宿管員(賈某)。遠超“學生宿舍每室居住學生宜為 4—8 人,不應超過 10 人”的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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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認定,雙層床鋪緊密擺放加速燃燒,是火災蔓延原因之一。
調查報告認定,宿舍人員密集,疏散逃生條件差是造成人員死亡原因之一。床鋪密集設置,上鋪學生須爬梯下床,下鋪學生須從床尾爬出,學生上下床不便。起火房間有 2 個疏散門,東側房門被床鋪堵擋,中間床鋪起火,部分學生只能穿過著火區域從西側房門逃生。
據悉,涉事校方李姓、徐姓、賈姓三名嫌犯因涉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案件,將于近期開庭審理。
在調查報告公布前幾天,多家媒體聚焦報道了這起火災事故,指事故發生近兩年,官方遲遲未向外界發布調查結果。
涉事孩子的父母透露,自事故發生以來,省、市等各級部門均未向遇難者家屬提供書面調查報告,事故原因和經過均由公職人員口述,且家屬不得錄音錄像。當家屬詢問為何沒有書面報告時,被告知因涉及“未成年人”,相關信息不予公開。
第一財經發表評論稱,當地部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由拒絕公布的說法站不住腳。《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讀學校等可識別身份的信息,但規定針對的是案件處理中的未成年人信息保護,而非事故調查結果的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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