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周翼
近日,此前備受關注的廣西“改裝射釘槍殺人”案有了新進展。據廣西高院判決書,被告何某乖犯故意殺人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封面新聞此前報道,1997年1月出生的何某乖認為鄰居何某本夫婦經常“作法擺陣害他”,遂購買回兩支射釘槍、兩節鋼管及空包彈等物,在自家對射釘槍進行改裝。2023年12月4日10時許,何某乖攜帶兩支上好彈的改裝射釘槍進入何某本家,殺害夫妻二人。
此前一審判處何某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檢察院隨后提起抗訴。
二審廣西高院認為,雖然何基乖作案后自首,作案期間患有精神疾病,案發后家屬代為賠償被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但精神疾病對其在作案時的辨認和控制能力沒有明顯影響,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對其判處死刑更能體現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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